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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鲁迅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对文章中伯父帮黄包车夫这件事感触很深。这件事的大意是:有一天,作者和爸爸妈妈去她的伯父鲁迅先生家。在伯父的家门口发现了一个受了伤的黄包车夫。作者和爸爸妈妈经过询问,知道了这个黄包车夫受伤的原因。于是作者的爸爸跑到伯父家,接着跟伯父一起帮黄包车夫包扎好伤口。最后伯父又把一些钱给了他,要他在家里好好养伤。这一件事,使我对鲁迅先生的敬佩之情由然而生。
读完文章后,再回头想想,鲁迅先生的'品德实在是太高尚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像鲁迅先生那样助人为乐,做了好事而不求报酬的哪?我就亲身经历过一次与文章中的这件事恰恰相反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一次,一个小朋友独自在玩,玩着玩着,无意间踩到一块香蕉皮,四脚朝天滑到了,他大哭起来。可是,在旁边的路人,都只是冷眼相看,却没有一个愿意前来帮这位小朋友,把他扶起来。有的人甚至辛灾乐祸。我当时也是行人中的一个。现在想起来可增真是后悔呀!
在此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热心的帮别人。就像一条公益广告上说的一样“每个人迈出一小步,世界就会迈出一大步。”这样,会使世界更美丽,而且会使自己更快乐。
《坟》鲁迅读后感篇2
我认为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狂人是个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文章,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双重性。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
就像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称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深刻的。文章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给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
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坟》鲁迅读后感篇3
自从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之后,他就成为了我最崇拜的作家之一。他的小说写的都是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刻画的人物形象逼真。在《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中,作者透过四个生活小片段,体现了鲁迅先生的做事认真、幽默风趣、心地善良、体贴他人的四个特点。
鲁迅先生与作者谈起《水浒传》里的故事与人物,而“我”只是把书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对那些好汉的个性和复杂的'资料张冠李戴地乱说了一气。鲁迅伯父因此告诫:读书不能马马虎虎。当作者突然发现鲁迅和父亲的鼻子不同时,先生以“碰了几次壁,把鼻子碰扁了”巧妙地回答了她的质疑。当深夜偶遇一位受伤的黄包车夫时,伯父不顾寒冷,细致入微地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就连自己身患重病时,鲁迅伯父还关心地劝女佣阿三多休息,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体。
这就是鲁迅先生,一个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伟大文学家、思想家。读完全文,我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我也总是丢三落四,不是忘戴红领巾,就是忘给钢笔打墨水,做事情总也不能圆满的完成,所以,认真不仅仅仅是一种态度,更应成为一种习惯。
虽然我们并不能向鲁迅先生那样用犀利的语言反映当时动荡不安的社会,也无法用手中的笔墨去解释当时黑暗的现状。但是,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就应学会替他人着想,为家人分忧,要尽力帮忙身边有困难的人,做一个诚实善良的有志少年!
《坟》鲁迅读后感篇4
从古至今,中国就有数不胜数的英雄好汉豪杰书生他们有的为子孙留下了押韵顺口的诗歌,有的则为我们打下了稳定的领土,使我们过上幸福的生活。比如醉酒诗人李白;统一蒙古占领亚洲的成吉思汗;武艺高强的飞将军李广我本以为这是天意,但我读了《鲁迅自传》后,我的想法变了。
鲁迅先生13岁以前生活本十分富有,但从那以后就不同了。在鲁迅先生13岁时,他的曾祖父嫌考场有作弊的空子,被罢官下了监狱。并定期向监狱交打点钱。从此,鲁迅便从一位阔气的富家公子变成了贫穷的乞讨者。这时年纪轻轻的鲁迅才意识到社会的黑暗和朝廷的腐败。
胸怀大志,卓然不群的少年鲁迅怀揣着对社会的不满和对新时代的向往毅然走出封建制度去可解决燃眉之急的`南京水师学院(当时这里减免学费)求学,但南京水师学院教学极差,所以鲁迅先生又改上了矿路学堂。
在南京学习的4年里,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于是急于报国的鲁迅毕业后急忙向日本留学。
海归的鲁迅回国后便迅速去当老师,虽然薪水不高,但鲁迅知道只有从少年抓起才能改变东亚病夫的状况。
就这样,伟大作家鲁迅用自己一生50年的时间全给了中国。这就是我读《鲁迅自传》的感想。
《坟》鲁迅读后感篇5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十分的贵,还有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光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光,延误最佳治病时光。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个性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此刻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电影里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期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能够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坟》鲁迅读后感篇6
?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朝花夕拾》里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朝花夕拾》里的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没想到一本普通的《朝花夕拾》,却能够在这么多生活中的小回忆引起我的反思,或许这就是平常生活中折射出的大道理吧。
《坟》鲁迅读后感篇7
鲁迅先生是我十分仰慕的文人,他笔下的文章讽刺意义极深,给我的感触也颇深。就好比《朝花夕拾》中的那篇文章——《二十四孝图》。
这篇文章主要是讲了两个有关“孝”的小故事,《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老莱娱亲》中,鲁迅严厉批评了老莱子可笑的,侮辱孩子的行为——一手拿着“摇咕咚”,身穿彩衣在地上玩闹。《郭巨埋儿》中的小孩子实在令鲁迅同情,这么小就要被所谓的“孝道”埋进了土里,好在最终“掘出黄金一釜”,并没有埋下去。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心中对封建迷信的憎恨一下子喷涌了出来,怎么会存在这种愚昧而残酷的“孝道”?不过,我对鲁迅所讲的《老莱娱亲》有不一样的看法。他说,这老莱子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可我不这样认为。老莱子的可笑行为其实是在逗自己年迈的老母亲和父亲所笑,在老莱子的心中,他们这样就是自己的尽“孝”之处,应该是值得称赞的,这样的认知实在是可笑至极,最可怕的错,是你不知道自己犯错。
?郭巨埋儿》中的郭巨实在太残忍了,我想不明白,他是怎样冒出这个空洞的“想法”的?如果将孩子埋下,那就连最基本的人性都没有了,何谈“孝道”?这种愚蠢至极的做法令人唏嘘不已,也淡化了“孝”在现实中存在的真正意义。这个孩子,就是迷信的受害者,封建社会的祭品,而他的父亲便是虚伪“孝道”的“典范”。
相比之下,现代的“孝”无疑是珍贵的,可敬的。外婆的肺部要开刀,爸妈都很着急,做完手术后陪在外婆身边给她做这做那,我偶尔过去,眼前外婆的脸上除了病气,还挂满了幸福的微笑和欣慰。父母的言传身教,让我切实感受到真正的“孝”。
“孝”一个字却涵盖了种种样式的尽孝方式。有的令人竖起大拇指连连称叹,也有的,令人背后发毛,令人发指。我希望大家记住“百善孝为先”,也希望大家对于“孝”有正确的认知。敬孝虽好,但有些“孝”,不敬也罢,有些方式,我不敢苟同!
?二十四孝图》,是我脑海中常常浮现出的文章,它写尽了封建迷信的可耻,也写尽了对封建时期孝道的控诉和对“祭品”无声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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