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思维的展开,让我们在书中寻找答案和思考问题,优秀的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道德和伦理问题的思考和感受,以下是职场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方与圆读后感20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方与圆读后感2000字篇1
上个周末,终于在北京炎热潮湿的桑拿天气里,读完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这本书对于中国文学爱好者并不陌生,中国现今中年一代的著名作家几乎都多少受到了马尔克斯思想或者创作手法的影响。但很坦白讲,我是受到了早期一些其他文学或歌曲中出现的百年孤独字眼,到最近媒体大肆报道的中国如何费劲周折终于拿到马尔克斯版权的影响,才决定要捧起这本厚厚的巨著。
看最初部分时,觉得有点《指环王》的魔幻和不知所云。
中段看完一些网上的简单介绍后,改换了视角,从魔幻中剥离出现实的故事主线,终于隐约捕捉到了作者魔幻现实主义笔触下想要表达的对残酷现实的悲呛。
尾段读完,唏嘘感叹,下定决心一定要写篇读后感,表达我的震撼和对孤独的全新理解。
等到真要下笔了,才发现面对这样一部史诗般的巨著,实在无从下笔。是的,这是一部史诗般的巨著,或者它就是史诗本身。面对它,我感觉自己渺小得根本没有资格来描述自己的读后感。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讲故事的手法,丰富但绝不华丽的细节描写,天马深空却从不脱离主题主线的想象,让提笔想写读后感的我,不仅悲从中来。
也许我眼界太浅,但在我这一亩三分地上,我只能做出结论:马尔克斯,绝非人类。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并不是因为不能与人分享快乐,而是由于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可以使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而实际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落后和愚昧为伍。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因此,我们需要团结。从前,人的每只手都有五个兄弟——大哥(大拇指)、二哥(食指)、三哥(中指)、四弟(无名指)和五弟(小指)。
他们都有各自的分工,尽职尽责团结的生活在手上。可是时间一长,他们的思想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都认为自己的本领最大。最终矛盾激化,一场不可避免的争吵发生了。大哥说:“我天天带领着你们早出晚归,辛勤的为手服务,我的本领最大。”二哥说:“你分配不均,有失职之处,出了事都是我给你顶着,我的本领最大。”三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诉:“你们都把脏活累活压在我身上,美其名曰我的身材修长体格健美。”四哥尖着嗓子插嘴道:“那是你自找的。瞧我管理的外交处,那可是顶呱呱,我的本领最大。”五弟也争吵着说自己的本领最大。他们激烈地争吵,谁也不让谁。这时 ,人说话了:“要不你们比比,谁能拿起地上的球,谁的本领就最大。”于是,他们争先恐后的去拿球,可不管怎么努力就是拿不起那个球。人说:“你们一起拿试试。”他们走在一起轻轻一拿,球就很轻松的拿了起来。他们终于明白,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是由多种情感聚集在一起而产生的一种精神。团结并不止存在于志同道合的人群当中。想要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只需要我们都用真诚去面对集体中的每一个人,让这个集体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心灵的温暖。如果一个团队没有团结的精神,那么这个团队就不能称为团队,只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而已。团结是成功的基石,没有团结,理所当然的,就不会有成功,这是千百年来都不会变的道理。有两头驴,被同一根绳栓住了,他们的两边各有一堆草。它们相互背对着,各去吃自己这边的草。可是绳子不够长,两头驴吃不到各自方向的那堆草。经过思考,它们共同协作,先吃一边的草再吃另一堆。它们能看到共同的利益而进行协作,如果它们互不相让,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将谁也吃不到草。由此可见,团结必不可少。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
方与圆读后感2000字篇2
最近两周重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收获颇多。为什么说“重读”?因为我在大三期间曾经看过一遍,现在想想,不过是走马观花而已。如今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在重读此书之前,我特意上网搜索了一下“如何读书”,搜索结果颇丰,但选择愈多,迷茫越大。经过思索再三,我比较喜欢韩愈的读书方法。现摘录一段,如下:
先记下这本书有多少篇,内容主要讲什么。再记下其中的要点是什么;还要写出自己的看法,写出自己的意见。除此之外,还摘出其中精彩的话,说出自己的看法。
依照韩愈的读书方法,对富兰克林的生平事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中的精彩语句让我爱不释手。现在想起来,读好书应该反复读,读出趣味来,读出自己的感悟与看法。
?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共有四篇。第一篇主要写富兰克林年少时如何自学成才以及个人事业的发展;第二篇讲述了富兰克林本人对读书的乐趣、道德圆满计划的实施、日常生活的时间分配计划表;第三篇写富兰克林苦学多种外语、如何热心开展公益事业及对自然科学的贡献;最后一篇因他未写完就撒手人寰,只是介绍了他本人的第一次外交使命。
富兰克林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手中所得到的一点钱全都花在了买书上,有时一本书是在晚上借的,而必须在次日一早送还的,他经常振作精神读到深夜。他从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全部生活就是工作和阅读学习,对知识的如饥似渴、对周围世界强烈的认识愿望、对现实的感悟都促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而且深深影响他以后的思想和道路。想想自己小时候虽然有一段时期特别喜欢看书,但终究因考试分数决定自己的升学前程而放弃了课外书里的美好世界,转向了枯燥、令人生厌的教科书,压抑了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时间来感悟现实。现在想想,自己不会独立思考和不会写文章,也就不奇怪了。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富兰克林青年时期,主要事业是开办印刷所,他的勤劳高出他同行中的任何一个人。当人们已经就寝时,他在工作;当邻居们起床时,他也正在工作。这样的勤劳赢得了他人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有了口碑,也就有了影响力,同时为他的事业添加了一份助推剂。在青年时期养成的良好习惯,将会极大地影响他以后的生活道路。如此说来,在青年时期,我们应该选定最佳生活之道,习惯会使我们快乐无比。在做事业的同时,他也犯过很多过错,然而他积极思考,从中吸取教训。他制定了一个道德圆满计划,希望无论何时过着没有错误行为的生活。悖理的习惯必须废除,良好的习惯必须获得和确立,这样才能把握牢固了、始终如一的正直举动。以下就是他的道德圆满计划,值得每一个人效仿和借鉴。
这些道德习惯最好不要同时实行,以免分散注意力,而是应该每次只抓住一条去实行。当掌握一条,然后再进行下一条。在我看来,青年时期就做出如此优秀的计划来当终身的信条,着实不易,若要整个人生都遵守,就更加难上加难了。我们应该学习并效仿他的这种终身道德圆满计划,以达到有意义的目标,而不是朝三暮四,变化不止。有一点,必须提到,他自学了多种外语,比如,法语、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拉丁文,并且可以流利用外文谈话,阅读外文书。我们在佩服他的同时,也应该为自己敲响警钟,不是么?
此外,富兰克林还是一个非常愿意与人交往的人,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竭力想理解和认识一切。他喜欢与聪明、有学识的人会见,同有趣的人交谈,这是他毕生最愉快和有益的消磨时间的事情。还有一点,就是他的公德心,他认为城里的巡夜制度缺乏规矩,就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他还组织了“联合救火会”,为居民提供了有效的防火方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人,看到生活中不合理的、需要改进的,就想办法,并且付诸于实践。
读完此书,我们应该汲取书中的营养,用于自身的需要,伴随自己以后岁月的成长。我相信,以后的道路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指导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以后要面对的困难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事迹而不再让我们畏缩不前;以后的心灵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缩影会变得更加的美丽。
方与圆读后感2000字篇3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红楼梦中林黛玉低吟的悲凉诗句一直被独孤人士吟唱至今,出自曹雪芹手笔的诗句,似乎已暗示了《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在小学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呢,当时并不懂其中的含义,那印象中大喧闹而繁华的大观园仿佛就是童年对《红楼梦》的的理解。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童年的我是这么理解的。
再次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视野的渐渐开阔,似乎《红楼梦》不仅是一个古人所描述的黯然,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随着哀伤的语调所描述的悲伤与凄惨,我,亦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红楼梦》中感触最深的则属黛玉了,亦许黛玉死了是最好的结局,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看悲剧的人。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喝下孟婆汤,忘记了前世的是是非非,亦许,黛玉的脸上会重新绽放出笑容,说不定呢?
高鄂的续书,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自哀自怨的凡俗女子。可是,她还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我觉得黛玉若是得不到幸福,还不如离开,罢了。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亦许很多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来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林黛玉,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
黛玉是叛逆的,亦是孤独的,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宛如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信念,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黛玉富不仅有西施式的清瘦之美,
更有绝世的姿容;富有西施“捧心而蹙”、袅娜风流的外形之美,这些都突出了她的悲剧性格之美。曹雪芹而且为了突出林黛玉的悲剧性格,还在她出世之前,曹雪芹就用奇特的想象和诗意,创造了亘古未有的“还泪”之说,以象征林黛玉是带着宿根、宿情、宿恨来到人世的。
她一生下来,就有“先天不足之症”;会吃饭时便吃药,而且不许哭,不能见外人。命运对她太残酷,太不公平了。少年丧母,不久又丧父,只有孤苦伶仃地长期寄居在贾府。我们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是她刚刚来到贾府。作者通过凤姐语言,描绘了她天仙似的人品。凤姐一见就惊叹道:“天下竟有这样标致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然而,使她动人心魄、更具艺术魅力的则是她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结局。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惊叹曹雪芹先生对人物性格的传神刻画。黛玉的敏感、离愁;宝钗的温柔、贤惠;湘云的憨厚、可爱……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气质,不同来源于性格,来源于不同人的修养,对外物的看法或者是原生家庭带来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方与圆读后感2000字篇4
初读《傅雷家书》是在高中课本上,那是一封傅雷写给长子傅聪的家书,具体内容已记不清。
后来有机会借到一本《傅雷文集》,书本较厚,书中收录了傅雷夫妇生前写给长子傅聪,次子傅敏以及部分友人的书信。《傅雷文集》的版本较多,我所读的这一版是由傅雷与傅聪所参与编排的。傅雷与妻子朱梅馥在几十封家书里,除了向读者呈现为人父母的一片爱子之心外,傅雷更是就忠心爱国,为人处世上,给予了傅聪谆谆教诲。让世人感动之余又心生崇敬之情。
傅雷,汉族,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在翻译巴尔扎克著作上更是成绩卓越。除此之外,他在音乐,艺术鉴赏等方面也有所成绩,而这些与傅聪成长为世界级的钢琴大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在《傅雷文集》中,他写于傅聪的书信中多次提及他对音乐的态度,对chopin(萧邦)作品的独到见解。区别于傅雷妻子朱梅馥的家书,他的更多了份严谨与理性,对于儿子傅聪在音乐上取得的成绩,他在书信中反复叮嘱戒躁戒傲,他扮演着严父与挚友的双重角色。
?傅雷文集》所收录的书信按时间顺序编排,我们能从那一封封或长或短的家书里,获取到傅聪的人生成长经历,同样,也能从中看到傅雷在国内的生活状况,从头至尾,他的所思所想,他人生的起落,读来,百感交集。
文集前半部分书信,围绕着傅聪在国外的生活展开。傅聪夫妇同天下父母一样从儿子的饮食到穿衣,从工作到睡眠保障,事无巨细,全都都要问个仔细。其中有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为人子的傅聪耐不住父母的叨念,在回信中草草交代几句自己的生活现状,而傅雷便在下一封家书中写上注解,注明傅聪没有回答的事情,并且强调,要是傅聪不一一答复,他会继续在书信中标记一遍,直至他仔细回复。这种固执,让人读来既有趣,又多少有些心酸。当时傅雷的次子傅敏还在家居住,傅雷在家书中多提及傅敏的学习状况以及他与妻子为孩子能陪伴在自己身边而倍感家庭生活的温馨。对于傅聪,傅雷写到他与妻子每月最大的期盼就是收到儿子长长的回信,在对儿子情感上的表达上,他从不吝啬词汇。
虽然傅聪远赴国外,但傅雷对其思想上的教育从未松懈。他用极大篇幅写到他对马克思思想的支持,对于唯物论与辩证法的赞同,对中国未来发展的美好期望。除了书信来往,傅雷还经常寄包裹给远在国外的傅聪,在那个年代,寄包裹到国外手续十分麻烦,而这些包裹,极大部分是各种书籍著作,有的版本稀缺,傅雷在家书中常提及,他寻来这些书籍的不易,甚是担忧包裹在中途辗转丢失,希望傅聪收到后能仔细阅读并保管。他还要求傅聪能用中文给他回信,虽然傅聪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希望儿子能多领略中国文化的魅力,对于儿子在回信中的句式错误,他都会耐心注出,并附上词源出处。他更是常常提及自己能省些麻烦寄收包裹,离不开诸多朋友的信任帮助,对于这些恩情,傅雷希望傅聪能铭记于心,懂得回报关切他人。这些为人处世的道理,任给谁,都是一生的财富。
傅聪自出国后,很少再回国。在此后,他经历了几场恋爱,在文集的家书中,傅雷告诫傅聪恋爱与婚姻一样需要忠诚与责任感,希望傅聪能明确家庭的重要性。后来,傅聪与第一任妻子弥拉结婚,傅雷夫妇与弥拉的书信来往中希望弥拉能多关切傅聪的日常生活,此时,傅聪早已成为享誉国际乐坛的知名钢琴家,继而傅聪儿子降临,傅雷夫妇常对着孙子的照片而欣喜落泪。
后期傅雷身体状况每况日下,他在书信中提及,他已不能常时间从事翻译工作。没了生活来源,傅雷夫妇只能靠国外的傅聪寄来的生活费来保障基本花销。对此傅雷妻子朱梅馥在家书中提到,傅雷常为此感到难堪,担忧儿子要负担两个家庭的开销,会因此增加演奏会的次数,身体吃不消。因此生活上能省则省,让自己都感动于丈夫的一片爱子之情。
然而,在特殊的历史时期里,傅雷同样遭遇了浩劫,他在此前的家书里向傅聪表述了国内的政治现况,他劝阻儿子,不让其回国,他希望儿子能追求自己所钟爱的事业。傅雷没有要求过儿子傅聪为自己牺牲些什么,至此他人生最艰难时,他也不愿儿子放弃自由。他对傅聪深切的爱,不言而喻。
方与圆读后感2000字篇5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的一篇文章中,也曾引用过这句话,我想,当许多人读这句话时,都能够感同身受,这是亲情的柔软,是亲情的温度。人的一生,需要经历多少次的离别,目送、伤怀,才能懂得珍惜与放手呢?
当读着文中孩子第一天上学的情景:“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这是每个孩子必经的成长历程,这让我想起第一次送小女去幼儿园,她的脸上虽挂着泪珠,但却是那么懂事地压抑着自己的情绪,没有像别的孩子那样大哭大闹,老师拉她进教室时,她一直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也眼眶湿润地目送着她,不得不鼓励她向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的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这是多少孩子与父母的心声?作者将父母与孩子彼此之间内心的那种不舍,痛楚与万般的语言只能用夺眶而出的泪水表达,有一种很强的画面感,让人为之动容。
大女儿上一年级就送去城里寄宿,每次星期天下午送她到车上,她的小脸紧贴在玻璃窗上望着我“吧嗒吧嗒”地掉眼泪,当汽车慢慢启动,孩子不停地向我挥着小手,望着逐渐远去的车,泪流满面的我常常呆呆地站很久。每个父母,都在一次次地目送着孩子的背影,这是一种成长的喜悦,也是一种告别的忧伤,当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留下被拉长的目光,在追赶……
孩子在不断地成长,而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就像一只雏鹰,他的翅膀会一天天的变硬,总有一天,会飞出我们的视线,而我们只能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给他真诚而美好的祝福,惟愿他前进的道路上铺满花香,更充满阳光。
文章的后面,又写到送父亲去火葬场的那一幕:“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住这最后一次的目送”。虽然没有写如何的痛哭,但生与死,就在这目送之间,让人能够感受到,这样的凝望,一定伴着泪水与疼痛,心一定是悲痛欲绝的,这是一种撕心裂肺的告别:“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生命的终结,就在阴阳相隔的隧道里,慢慢地,慢慢地,所有的一切都将消失,成为人世间的一粒尘埃……
人这一辈子,不光是父女母子,亲人之间的情缘,都在不断地目送,渐行渐远,蓦然回首,留下的只不过是一片空虚与寂寞罢了。
读《胭脂》这篇,也让我很受感动:“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一片一片慢慢上,每片指甲上两层……”多么孝顺的女儿,多么贴心的小棉袄!这静默无言的举动,却表达了最深沉的爱。面对连女儿都不认得,无法用语言交谈的老母亲,女儿用另一种相处方式:认真而细致地“摆布”胭脂阵来哄母亲开心,将母亲的手指甲和脚趾甲都涂完,又拉着母亲在镜子前化妆,这种女儿对母亲的宠爱,多像一个母亲对幼小的孩子的宠爱!这就是:“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的最好的回报!
在亲情和孝心频频被物欲和私利侵蚀并逐渐荒漠化的今天,读这样的文章是能够触动人心的。文中朴实而简短的对话,浓缩了母女之间血浓于水的真情,这种情感就像一股潺潺流淌的小溪,洗涤着每个人的心灵,让孝心和爱心不被蒙上一层厚厚的尘垢,这让我们会扪心自问:我们对父母,有这样的耐心吗?我们曾这样陪伴过父母吗?
牵挂是亲情,友情和爱情中永远的“保鲜剂”,“这些是牵挂你的人慷慨赠予你的时光和情感”,那种“想见亦无事,不来常思君”的真挚情感,是多么难能可贵!当读着作者临上飞机前给朋友打电话,让帮忙收拾家,那种口气不像是跟朋友说话,倒像是在叮嘱自己的亲人,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那种如姐妹般毫无掩饰的率真,裹挟着朋友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珍惜的温情,这亦或是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的纯真友谊。
这本书语言简洁朴素,贴近生活,作品所描述的都是身边的人和事,题材似乎俯拾皆是,看似像拉家常,娓娓道来,但那浓浓的生活气息把人性的美跃然纸上,毫无矫揉造作之意。文章以“情”和“爱”作为主线,用细腻的情感之笔勾勒出每寸光阴中触动自己的背影,处处洋溢着真情实感,像一坛醇香的美酒,醉了读者。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无论是孩子还是老人,我们都无法做到永远陪伴左右:“我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这是一种无奈的目送,也揪着心在慢慢地往前挪,“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方与圆读后感2000字篇6
作为西方第一部现代小说,《堂吉诃德》以反骑士主义为主,腥辣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迂腐。一个已经绝迹的中世纪骑士,在堂吉诃德看来,这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是时候出征了。
让他有这种幻想的便是骑士小说,朝朝暮暮地读,品味,陶醉,深深地陷进去,直到失去理性——满脑子的建功立业,英雄救美,讨教恶势力,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把风车当做巨人,将旅店当做城堡,一位乡间的女子成了他臆想为自己作为骑士的夫人,可想而知,他的荒唐行为不止这些。
当然“死人奔坟墓,活人找面包”的时代背景倒也给他的历险多了点逼真的感觉。还记得在途中遇见的小牧童遭受财主的拷打时,义愤填膺的骑士堂吉诃德便仗义起来姑且让牧童免遭伤害,还叫富农把欠下小牧童的九个月工钱还回。富农是答应了,可这走后便是又一顿揍,谁让这小牧童丢了羊呢?还跑来一个救星?工钱?没打死算是赚了。堂吉诃德的仗义毫无结果,回家后,梦想着成为海岛总督的老实邻居桑丘成了堂吉诃德的随处,彼此成为了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他还曾把罪犯当成是受迫害的绅士,杀散了押役救了他们,并要他们去村里找女恩主道谢,结果反被这些罪犯打了个重伤。虽然这一路上,桑丘不断地纠正他,但是堂吉诃德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作为随处的桑丘不能有违主人的意思,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他,甚至还期待着主人应允的一座岛屿。就这样,堂吉诃德完全迷失了对现实的感觉,沉浸在自己无边的幻想中。
第二次的冒险和之前一样,总会闹出很多笑话,吃了很多苦头还带来了一身的病痛。他的朋友参孙实在看不下去了,假装成为一名骑士与他搏斗,而输的代价就是停止游侠一年。当然,堂吉诃德输了,可这也完全阻挡不了堂吉诃德追求骑士精神的决心。最后,堂吉诃德一病不起,桑丘和他辗转回到了家。
“一生惑幻,临殁见真。”晚年的堂吉诃德意识到自己从前简直是个疯子,而那些骑士小说都是胡说八道,他恨自己清醒得太晚。到了故事的尾声,他立下了三条遗言——1、将花剩下的钱全给桑丘,因为这个人忠实、善良;2、将遗产全部留给甥女,但如果她嫁了一个读过骑士文学的人,就没收回来拨给宗教做宣传费用;3、向以他为题材的作家致歉。这位骑士便安心地死去了。
“命运像水车的轮子一样旋转着,昨天还高高在上的人,今天却屈居人下。”对于这么一个命运多舛的堂吉诃德而言无疑是当时人们对于骑士的盲目敬仰的一个缩影。
越是到故事的尾声,就愈是让我想起一个人来,那便是孔乙己。一个夹杂在上流社会和底层社会之间的人物,这一点和堂吉诃德很像,因为堂吉诃德就是这样夹杂在现实与幻想中的人,在矛盾中生存的两个人终究走上了同样的道路,只是死的原因不同罢了。塞万提斯所批判的是已经发展到畸形的骑士文学,而鲁迅所批判的可能就是科举制度下造就的两种人吧。可从两者身上所体现的不一定都是悲剧色彩、愚昧。孔乙己面对他的小听众时,那几颗豆子体现出他人性的善良;堂吉诃德这位骑士一生中虽未曾有什么大业绩,但随着“行侠仗义”接近尾声时,读者也变得肃然起敬,因为他具有一种伟大的精神,使得他成为了文学史上一个不朽的经典人物。
联系一下自己,有点感慨,感觉自己可能就是这么一类人,夹杂在文理之间,没有什么专长。“人生的快乐像象梦幻泡影,一眨眼就过去,或者像田野里的花朵儿,开过就萎了。”赛万提斯的哲学理念也就在这之后烙印在胸口。
关于这部名著我还特意去看了一下堂吉诃德的动画,但那是外传,和真实的《堂吉诃德》内容不同,却让我产生了另一种对文学的看法。影片中的堂吉诃德沉溺在对于达辛妮亚容貌的幻想中,桑丘欺骗了堂吉诃德——他没见过达辛妮亚。一路走来最让我难印象深刻的便是一堆的“堂吉诃德”排队付钱见自己的“达辛妮亚”,真正的堂吉诃德发自肺腑地告诉他们,为什么一定要作为“堂吉诃德”呢?“这位兄弟,你是哪种骑士?”堂吉诃德问,“在冒充堂吉诃德前你是做什么的?”“我叫彼得,做锅的彼得。”“为什么不为自己改个名字?不久便会成为和堂吉诃德一样大红大紫的名字!”说罢,彼得的眸子变得雪亮。“那么还有谁叫堂吉诃德?”大家异口同声“我不是,我不是。”可到了堂吉诃德争霸赛上,彼得说:“我还是做回堂吉诃德,彼得潘一点都不时髦。”从这一处的变化看,当时对于骑士精神的敬仰是不可能轻易改变的,新月骑士伪装下的女人便是达辛妮亚,一切都以美好的结尾告终。
我开始想,什么是文学?我的启蒙老师告诉我爱是不变的主题,把爱传出去就已经完成了作文的一半。起初的我认为爱就是文学,可阅读《堂吉诃德》之后使我更清晰了对文学的认识。爱只是文学的冰山一角,过于狭义。我们所读过的文学作品中最常见的作用体现在于揭露当时的社会背景,而文学的主题是不拘一格的。
“幸运往往在不幸中网开一面。”我不在迷失自己,因为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有价值。
方与圆读后感2000字篇7
一直以来,《围城》充满了兴趣,却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作罢。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围城》是女性必读“四大名著”之一,这,便是我对《围城》起兴的头子。这个寒假,终于下定决心,细细品完了《围城》。
在《围城》的《序》里,作者写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这句话不只阐明了作者写这本书的起点是揭示社会,揭示人性,也揭示了《围城》具有一定现实性的内涵。
这本书涉及到的“某一部分社会”是1937年后的社会,书中涉及了侵略、沦陷、逃亡的李诗,这些穿插在文中的社会背景充满了动荡不安的因素,而主人公的社会却一直很平静,二者之间的强烈对比,凸显了主人公的性格,这也正是作者的文字精髓,运用文字的灵活与强厚的文字功底。
?围城》开篇出现的一幕幕情景式发生在一艘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vicimtedebragelonne)”号。在《围城》里,首先出现的是苏小姐,里昂大学的博士留学生,长得清秀,说话客气。随着情节的发展,主人公方鸿渐,一个假博士上场,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在船上上演了几天的风流事。读《围城》第一部分,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个,一个是方鸿渐的“博士”由来。二是与鲍小姐在西菜馆的故事。方鸿渐为敷衍父亲和岳父,用钱买了个??
么德国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由这个学位又衍生出衣锦归国等一系列事件。细读这个部分内容,一方面怒骂方鸿渐无耻,另一方面又感叹留学生的虚伪和大众的无知。而方鸿渐与鲍小姐在西菜馆发生的倒霉事让我捧腹大笑之余,不得不感叹作者的用字之精准,表达之到位。
?围城》围绕方鸿渐这个主人公穿插了四个女人,并以此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写归国的主人公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后来看注释才明白鲍小姐姓氏的由来,因鲍鱼之肆是臭的,因此命为鲍小姐);第二部分写在岳父(婚配女子已死,但仍陈岳父)的银行当个小职员时,与苏小姐和唐小姐之间的事,第三部分则写到五人行至三闾大学任教的事;第四部分写主人公与他的妻子孙小姐之间的事。
?围城》这本书充满了女人,性格鲜明的女人。读到第一部分时,对主人公充满了鄙弃,接下来对主人公无限的无奈,再者替主人公担忧,最后体会到主人公的无力,致命的无力。方鸿渐这个角色,充满了矛盾,无知却有点才华,懦弱却挺善良,没出息却总有人帮,人不怎么样却总有人喜欢。读《围城》,读方鸿渐的故事,品味自己的人生。在这部小说里,主人公唯一喜欢的是唐晓芙,许是作者的厚爱,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很喜欢她说的一句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到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
在第三部分,孙小姐就已出现,可是,她的存在感却很微弱。
以至不敢相信最后她竟然成了方鸿渐的妻子。孙小姐是五人行的一员,是位“娇弱的上海小姐”,在经过三闾大学之行后,对方鸿渐有了情愫,后来在三闾大学的经历促成了他们的婚姻。他们的婚姻很令人意外却不得不感叹没有比这更好的安排。
?围城》里最难懂的是苏文纨---苏小姐。在一开始的邮船上,对方鸿渐有了好感却喏喏不前;回到上海后,积极主动却总让方鸿渐心虚不已,略带强制的行为让方鸿渐逃离;后来在香港辛楣的亲戚家与方鸿渐夫妇偶遇,她的尖酸刻薄跃然纸上。说到辛楣,他本姓赵,是苏文纨青梅竹马的玩伴,从小就喜欢苏文纨。他原是做官,又认为教书育人才能更好的造福人们,因此去三闾大学做教授并推荐方鸿渐一同去,后来因被误会又从三闾大学逃走,最后又做了官。让我不解的是,苏文纨在方鸿渐身上的婚姻希望破灭后,她没有选择有钱有势有前途,又长得一表人才的赵辛楣,却与富有才华其貌不凡的曹元朗,曹先生踏进婚姻的殿堂。后来才知,二人婚姻背后有着各种利益的杂合。苏小姐由一名博士留学生变成后来的走单帮贩私货头子,这其中有必然的联系,却道出了矛盾所在,时局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与将来。
我觉得《围城》这本书的一个特色是插入了许多异域文字。像方鸿渐到张先生家拜访这一段,张先生是浙江沿海人,在洋行工作了二十几年变得洋里洋气的,说话总是嵌入英文,从此显示自己身份高贵,却只让我读到他的做作与愚蠢。再如,曹显示写的诗糅合了法语。读到这些,虽不甚明了,却在疑惑中加深了对作者的佩服。
方与圆读后感2000字篇8
经朋友推荐,我在阅读器中下载了这本书。那会儿还没有放假,每天的工作也很繁忙,没有整段的阅读时间,于是我将阅读器随身携带。上下班的公交车上,课间休息的十分钟,睡觉前的半小时都是我与这本书灵魂相碰撞的时刻。虽然阅读的时间是零碎的,但却丝毫不会影响这本书结构上的整体性,内容上的连贯性以及我和它情感上的交融。
?追风筝的人》是阿富汗斯坦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最畅销书。全书围绕阿富汗两个少年与风筝之间展开,描述了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以及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关于这部书,我相信很多人都读过。这本书的书评网上也能搜到很多。在这里我只想对书中描述的比较典型的一个人物阐述一下我的个人看法。那就是书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少爷。本书是以阿米尔的视角来讲述的故事。
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出身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做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阿富汗斯坦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因此,在幼年时期,阿米尔一直为了想博得爸爸的宠爱和肯定而绞尽脑汁。甚至为了逃避哈桑在被害时自己没有挺身而出的内疚而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礼物,从而要求爸爸将哈桑赶走。这样,他就不用每天面对哈桑而受到良心上的谴责和煎熬,也不会因为哈桑的存在而减少爸爸对他的爱。
从这个角度看,阿米尔虽然是一个孩子,但内心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民族观念。"我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阿米尔说,"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因此开哈桑玩笑之后或者捉弄他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乃至斗风筝比赛结束后,阿米尔懦弱的跑开了。当时阿米尔的心里活动是:"他只是个哈拉扎人,不是吗?"
读到这些地方的时候,我内心对阿米尔充满了鄙夷和蔑视。富家人的少爷就是这般自私与无情。甚至对阿米尔的父亲也充满了愤恨。对于阿米尔的谎言,父亲为何看不穿,为何要去冤枉哈桑。父亲一直说:"盗窃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可是对于阿米尔的谎言,这难道不是盗窃吗?盗走了别人对他的信任。总之,我的内心充满了对这一家人的不满和憎恶。
但是,随着我逐渐的往下读,我对这本书的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我的思想也渐渐成熟起来。阿米尔对父爱的渴求、对优越感的渴望以及面对恶势力时的自保并不能笼统地说是人性的恶,阿米尔只是表现出了人性中本来面目。而自此以后半生,在多少次的梦境中,在多少次沉默的思考中,他都被愧疚自责的阴影所缠绕。面对曾经的错误的时候,心灵上的愧疚和折磨已经使他真正踏上了赎罪的道路。实质性的赎罪行为——回国救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更是作出了极大的弥补。所以阿米尔也从自私懦弱的小孩子蜕变成正直勇敢的能够担当的男人。看到这里,我内心燃起来对阿米尔的崇敬。
我突然觉得这个人是如此的高大。因为他敢于承认并且面对自己的错误,当有机会去弥补他的过失的时候,他也毫无犹豫的去做。即使面临的重重困难,哪怕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他都依然坚持。阿米尔踏上为自己也为父亲的赎罪道路展示了人性中的善最终战胜劣。到小说的最后,在2001年911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表现出阿米尔通过自身的努力得到了人生的真正的救赎。
其实,阿米尔是幸运的。因为他能够认识到曾犯下的错误,并且愿意改正。更幸运的是,他有机会去弥补,去得到救赎。而在我们的教学工作生活当中,我们是不是也因为自己的自私和虚荣,伤害过别人?是不是也曾为了获得一己之力而做过错误的事情?我们有没有像阿米尔少爷那样一直心怀愧疚,我们有没有像他那样愿意改变自己,愿意放弃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弥补我们曾经的过失去得到心灵真正的救赎。如果有,那我想,这样也一定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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