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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以升读后感2000字篇1
?史记》是我国西汉时期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一生的心血,我读了它,脑海中浮现出从华夏民族的祖先炎、黄帝到汉朝三千多年的历史画面。
?史记》对古代优秀人物的颂扬,体现了中华民族高尚的情操。《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继承父亲的遗愿,立志编写《史记》。他遭受宫刑后,不仅肉体被摧残了,精神上也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但他是不是为此毁灭自己的生命呢?不是,他还没有完成编写《史记》的使命。他以古代圣贤为榜样,忍辱负重,倾尽心血,历经数年,终于完成《史记》,实现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司马迁这种自强不息、信念坚定、不被挫折打倒的精神值得我学习,生活中,我遇到点困难就退缩,没有勇气再坚持下去。其实,我们难免会遇到困难与挫折,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能度过难关,实现美好的理想。同时,我也要学习司马迁勇于奉献,他为了奉献,永远比索取愉快,它使心灵丰满而充实。
?史记》也揭露了一些丑恶的形象,显示了中华民族疾恶如仇的精神品质。春秋有名的暴君晋灵公搜刮民脂民膏,修建桃园供自己享乐,还在高台上拿着弹弓,对准人群弹射,以此作乐,只为自己着想,把自己的快乐建在别人的痛苦上。侍臣有过错,晋灵公便让凶猛的大狗灵獒咬他;厨师没煮熟熊掌,晋灵公就将他砍为几段,视人命如草芥,真是胡作非为。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巨著,又是文学界的珍宝,难怪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茅以升读后感2000字篇2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是通过“常人视角”叙述出来的: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这一层的意思凡识字者均可以解读出来,因为在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有了这些描写,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当我们以“狂人视角”对作者笔下的世界进行关照时,我们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吃人的罪恶枣周围人无法容纳清醒者开始对他进行迫害:加之“疯”的罪名枣狂人重新屈服于恶势力,同流合污(或被吃)。
这是在《狂人日记》发表的当时和以后,大多数评论者所解读出来的共同结果。在这种解读中,出现了一个时代化的批判对象:“传统礼教”----这正是新文化运动着力批判的对象。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以此为自己批判的焦点,是无可置疑的,而且也的确是鲁迅当时的创作目的,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对人类整体的批判也许并非鲁迅创作时清醒的本意,但狂人眼中的常人世界却具有广阔的共时性和世界性,因而其批判便决不仅止于五四前的中国国民而可以延伸到整个人类;其批判所指的人类劣根性也不是仅仅消灭“封建文化制度”并可以根除----也许它本就是人类基因中根深蒂固的一个分子,永远无法消除,并将在最终导致人类的自我毁灭。这征兆,我们在今天已经可以看出:可以将地球毁灭几千次的核武器、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对地球的污染、因人类道德沦丧爆发出来无法治愈的世纪疾病“爱滋”……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类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才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在他看来,这呼声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茅以升读后感2000字篇3
至于拉尔夫,我是无法评判的。他终其一生都在矛盾,在上帝与梅吉之间徘徊。是的,他爱梅吉,从第一次见面起,从她还是个孩子起。梅吉是他看着长大的,也是他一手塑造的。梅吉的母亲对于这个唯一的女儿是视而不见的,只是觉得她可以分担一些家务。她们母女不亲密,就像菲说的,看到梅吉,只会让她想起那个年轻的自己,她是自己的翻版,所以她宁愿选择不去在意。
幸亏有了拉尔夫,梅吉才得以成长这么好,是他的关注和关心给了梅吉存在感,也助长了她心内日益增长的爱恋,直至情根深种。拉尔夫一直是不希望梅吉长大的,那样他才可以安心的待在她身边,所以随着梅吉的长大,他内心的挣扎也就日益激烈。卡森夫人的遗嘱给了拉尔夫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也给了他一个难题。最终他选择了他了事业,实现了自己的抱负,却也不得不离开梅吉。可他是放不下的,所以才会如此痛苦,内心未曾得到真正的安宁。最后,在他行将老去的时候,戴恩死了,他得知戴恩是自己的儿子,最终承受不住这个打击,死在梅吉的怀里,并在最后一刻,把她忘了。他和梅吉,他和上帝,在作为一个男人和作为一个教士之间,他做出了选择,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的心始终被撕扯着,在痛着。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这是结尾的一段话,那个传说,那只寻找的,流着血的,歌唱的荆棘鸟。
德罗海达的时代要终止了。是的,不仅仅是时代。让未知的后人去重新开始这种循环吧。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我谁都不怨恨。我不能对此有片刻的追悔。我们都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不管怎样,追悔是毫无意义的。
茅以升读后感2000字篇4
欣喜的是大学这几年读了几本书,但遗憾的是没有好好读教材,于是说到学习就只好灰头土脸,一脸懊丧的表情,悔之晚矣,但又恶习难改。这两天在期末考试的重压下又喜欢上了《菜根谭》,于是迅速的取代了我的前一本床头读物,越读越觉得书中妙趣横生,不忍放手,但迫于考试的重棒只好忙里偷闲不能尽兴,《菜根谭》既是一本修生之书,当然只能慢慢读,人生嘛像极了一场“修行”。
?菜根谭》是一本和处事哲学有关的书,这样的书在中国古代太多了,因为中国人特别是古人特别强调内省,要求“吾日三省吾身”,将做人看得很重要,在浩如烟海的书中,修身养性待人接物的书难以穷尽。如儒家的《中庸》,其实说了半天《中庸》要人不走极端不片面,但也不是老好人,更不是和稀泥。当然也有人喜欢《道德经》,后世的兵法和谋术就是里面发展而来的,书本无好坏,但有人硬要用些阴谋阳谋,视他人为地狱,这样的恐怕也不再少数。那些企业的老板们对这些书奉为珍宝,花着大价钱去国学讲座,就为更好的修身求财。至于有幸曾听了那些贩卖成功学的人对这些传统文化的解读,难以服人,但还是很多人热情不减,与修身越走越远就不用说了。
?菜根谭》一书难以说是哪一家之言,糅杂着儒释道三家的东西,里面既可以看到《中庸》的影子,也可以看到《道德经》的影子,同样禅宗的思想也贯穿其间,这样一本书同样有其糟粕,但完全可以去其糟粕慢慢的嚼其菜根之味。
就处世而言,如读到“人之短处,要曲为弥缝;如暴而扬之,以短攻短。人有顽固,要善为化诲;如愤而疾之,是以顽济顽。”人都有短处,对于别人的短处要婉转的替别人补救,但人有个毛病往往喜欢拿人家的短处来取乐,一旦有纷争冲突更是互相揭对方的短处,以短攻短一点都不少见。当然人都有顽固的时候,而且在年少的时候和年老的时候尤其如此,年少不经世事,所以容易顽固,等到老了自以为经验很多,也容易顽固,而且越老越容易顽固。一个学生顽固的犯错老师肯定愤怒的责备和批评,至少我曾经那些老师都是这样的,但结果并不理想,善意的引导对顽固的老人和不经世事的少年才是对的。但缝以后有口舌之争,或碰到讲理讲不通的人,暗暗告诉自己不可以短攻短,不可以顽助顽,那才是智慧。
又如读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此戒疏于虑者;宁受人之欺,勿逆人之诈,此警伤于察者。二语并存精明而浑厚矣。尽管人人都希望时间的人都是善良的,但那时绝对可能的,因此有一颗善良的心,还得有防人之心,毕竟最美美不过人性,最恶恶不过人性。因此善良的人更需要一颗防人之心,因为善良的人更容易上当,而后半句明显有些中庸之道的味道,警觉性高的人,大可不必像书上说的那样宁受人欺骗也不要事先拆穿,泯然一笑不上其当就可以了。
又如读到:“君子宜净拭冷眼,慎勿轻动刚肠”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需要保持冷静态度细心观察,不要动不动就拍案而起,不然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搭上自家身家姓名。无论社会怎么复杂,一个人心肠是不可少的,但是一双冷眼更不可少。我们要有拍案而起的胆量,还得懂“韧的战斗”,这才是明智之举。
书中精彩之处不胜枚举,更好的处世是为了更好的人际更好的沟通。但凡一本书内读者自己喜欢部分或觉得警醒的部分,都是暗合读者的性格和修养的,当然就有不同偏好。说道处世,与人打交道,就不该忽略几个很简单的道理,就是人的大多数情绪都产生于需要和被需要当中,当我们需要被满足同时也被需要而且能体验你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在满足自己的需要就容易产生快乐的情绪,而需要得不到满足或者别人的需要让你觉得很累没有价值拖累了你,那么产生的情绪就是负面的,几乎所有的关系和行为都可以用需要和被需要来解释,因此不吝啬自己掌声和赞美之言,真心为别人的成功鼓掌,《人性优点》几乎整本书都在讲这个道理。这个道理对于人际关系和谈恋爱都一样使用。
还有一个道理就是,人的性格不同,只是体现为不同的特点,绝无好坏之分,一个人讨厌你的某一方面可能另外一个人正喜欢你这一点。讨厌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可以假装,但讨厌不可以,如果有一个人很讨厌你,绝对不是因为你做错了某一件事,有句话叫做在一个不需要你的人哪里,你的呼吸都是多余的,只要不是你周围的人都讨厌你,没有不要去为谁改变,因为你做错了一件事只是讨厌你的人的爆发点,再此之前他已经讨厌你了。当然是你的恶习,比如从不洗澡让人不爽,你你就改洗澡去了。性格只有特点,没有优缺点,但习惯定有好坏之分。就如细心的人多不果断,温柔的人可能偏向于柔弱。自信可能会死在细节上,但是恶习就是恶心习。
还有一条是,不管是否谈恋爱的人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容易忽略对方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人,特别是小情侣,往往错误的希望对方按自己的想法来做,要把对方变成“另外一个自己”,这个时候就大错特错了。
总之,做人处世这门学问是活一天学一天,既要有性格的自信还要有改掉坏习惯的毅力。
茅以升读后感2000字篇5
小说的开头便是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相信这句话大部分都不陌生,但这句话之后是什么,大部分又都不知道。为了将这句话的格调”发挥到淋漓尽致,自然免不了一长段的排比,才能形成恢弘的气势,让整本书提升到家国的格调。
这段话两种不同的翻译方法,将它对比着看,或许对选择哪个译本有参考价值,于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白话文的质朴厚实比文言文更能打动普通人的内心,引发共鸣。
第一种翻译: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愚蠢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绝望之冬;我们的前途拥有一切,我们的前途一无所有;我们正走向天堂,我们也正直下地狱。
第二种翻译:时之圣者也,时之凶者也,此亦蒙昧世,此亦智慧世,此亦光明时节,此亦黯淡时节,此亦笃信之年,此亦大惑之年,此亦多丽之阳春,此亦绝念之穷冬,人或万物具备,人或一事无成,我辈其青云直上,我辈其黄泉永坠。
开头这一段,便让人联想到一体两面,一个硬币必然有两个面,人具有双重性,光明和黑暗可以共存在一个肉体中。而文章便是从两个不同的国家的对比、同一个人在不同情境下的不同行为的对比,对开头这一段进行点题。
整本小说充满了古典小说特有的巧合桥段,虽然剧情冲突不断,但层出不穷的各种巧合让小说中人物精简到最少人数,因而十分适合改编为舞台剧,同时故事结构形成闭环,故事情节形成闭环,故事人员也形成闭环,戏剧张力和冲突点存在感明显。
双城指的是英国的伦敦和法国的巴黎,故事的历史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两个不同的城市形成了对比,英国的伦敦还留有对现有秩序的维护、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而法国的巴黎在认清贵族阶级中部分荒淫无道、横征暴敛、残酷无度的丑恶后,市民革命后各种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而造成整个社会的动荡不安。
出场的人物不多,但每个人有几重身份,而且身份夹杂,不能简单通过身份判定好恶。医生曾在巴黎因揭发贵族杀人暴行而被冤下狱,在银行家及旅店夫妇的帮助下好不容易逃亡伦敦,和女儿过几年清净日子。女婿本是贵族家后裔,因看不惯家族暴行而自决于家族,单枪匹马、身无长物、只身闯伦敦,最后抱得美人归,赢取医生女儿。
大革命开始后,为了帮助曾经的仆役,女婿重返前途未卜的巴黎,结果直接被下监狱判处死刑,送他上断头台的竟然是当初营救医生的旅店夫妇。医生和女儿为救女婿被迫重返伤心地,医生利用自己曾经的经历得到同情,银行家也在其中多方活动,最后在爱慕者的帮助下李代桃僵,终于一家三口安全的逃离乱世巴黎返回伦敦。
单单看书中的人物,个性并不典型且鲜活,戏剧化成分中,标签明显。最有意思的莫过于爱慕者的角度,从他最开始的玩世不恭、到对爱情执着追求、到为心上人全力付出、到最后平和赴死。这个人物身上有较多的情感变化,反而能打动读者。同时从死去后爱慕者的角度重新看待书中的各个角色,感受到一种安详客观,坦然接受所有人所有事,接受世界的不美好,欣慰于不美好之下依然存在的美好。
同时书本中还能看到部分贵族的荒淫无德、革命运动从激烈到时空,雅各宾当权派从懵懂无章法到全面失控崩溃,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和重复,太阳底下无新事。被压迫的大多数终于爆发后,会进入一种失去秩序到无序的状态,被其中激进的小部分人莫名其妙的裹挟着,走入暴力血腥残忍的快车道,沉默的大多数无法得到期待中的平静生活。想想乌合之众、想想白色恐怖、甚至想想现在的网络暴力搜索,或多或少能看出类似的影子。
只希望能有类似爱慕者的存在,在公共舆论危机中,能有效的将矛盾斗争降温,用一种相对温和泰然的态度化戾气为祥和。当然,如果爱慕者不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该是更好了。
茅以升读后感2000字篇6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司马迁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史官,和其他人一样,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然而命运的捉弄,使得他饱受了身心上的折磨,备受屈辱。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出色的完成了作为一个史学家最顶尖的杰作——《史记》。单凭这一点,我就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在阅读《史记》之时,有如穿越时空,遥望古老中国的风雨。而能够有这样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主要凭借着司马迁在《史记》里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也有对封建帝王的批判,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着《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致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茅以升读后感2000字篇7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
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因为他认为“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早就听说《骆驼祥子》是一本反映旧社会的书,搁在书架上却一直没有拿下来看,就在这个寒假才第一次翻开它。
说实话,看完之后我还是挺震撼的,因为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祥子最后是会变成那样的一个形象,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个好面子、体面、老实的车夫,变成了一个灵魂泯灭,行尸走肉的个人主义没落鬼。这也不免让我对祥子的悲惨命运和他所处的社会联想起来。
他三次买车又三次丢车实在是我没有想到的情景,一次也就算了,两次也还可以忍受,因为原因不同,但是三次,多少会对人的意志进行磨灭。
再看看祥子的悲惨经历其中我认为对他影响最大的两次,但我认为这和祥子本身其实并首先,就是关于祥子的第一次丢车。祥子在来到北京之后,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自己的要强和节俭,终于成功的买下了一辆车。丢车是因为战争的临近,在北京城里驻扎了很多士兵,这些士兵都是不讲理只听从命令,祥子这一点应该很清楚,一旦被抓了不仅是自己的车就连自己这个人都不一定能逃脱的了。而且当时已经有传闻:squo;车已经都不敢出城,西直门外正在抓车,大车小车骡车洋车一齐抓squo;就在这种兵荒马乱的时刻,祥子却接了一个到清华的活。而且squo;平常只是二三毛钱的事儿squo;现在squo;两块钱,我去'squo;拉过来!再找一辆!squo;这说明了其危险性已经以10倍增长,祥子不可能不清楚这一点。然而他却铤而走险,全为了squo;两块钱是两块钱,这不是天天能遇到的事情squo;就拉了这趟车。他视这辆车为他的宝贝,可是我却不以为然。结果当然是有去无回。这次丢车给予祥子的打击可想而知,但是我认为他对金钱的急切渴求,他的不沉稳和因为买了新车而心高气傲的心气,也是他丢车不置可否的原因。
其次,是祥子第二次的重大打击——被虎妞算计。祥子在第二次买车的钱被侦探敲诈之后,不得不去人和厂去包车拉,也正是在这里祥子遇见了虎妞。其实从祥子来到人和厂之后,虎妞的本性就暴露无遗,无论是她的粗鲁,她的不正当还是她对于祥子的态度,都应该能引起祥子重点注意。但是文中的祥子,却好似一个呆瓜,说的好听点是朴实、淳朴、老实的态度,愣是一点都没有防备虎妞。终于让虎妞在一次祥子回来之时,成功的勾引了祥子。祥子的心智我认为或许没有其他人说的那么坚韧不拔,或许在攒钱买车上是坚毅,而在其他方面就是毫无抵抗力了。虎妞在老舍的刻画中经常提到“老又丑”,还不停地怒骂,祥子会被这种人勾引,我不得不承认祥子的心智之不稳已经前所未闻了。而这次的经历,直接的就导致了祥子最终的没落,如果祥子没有和虎妞有什么牵扯,或许最终不至于变成一个如此悲惨的没落鬼。
寒假我又一次的捧起了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第二遍的阅读让我更深刻的体味到,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艰辛与悲剧。起初,祥子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厄运有一次的发生,辛辛苦苦的积蓄(还差一点就可以买车了)又被洗劫一空。而且这其中的一部分积蓄也有“偷骆驼”的钱,也就因此被称为骆驼祥子。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明天会怎样?我不得而知。而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我们一定要有梦想和追求。当让老舍笔下的“祥子”是当时的一个代表。或许也能成为现在的代表。
这本书其实是把当时社会中的现象以祥子为典型放大化的夸张描写。当时的社会的确黑暗,但不会把所有的倒霉事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然而其实祥子本身也存在许多不足,这应该也是这本书让读者觉得很真实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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