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不仅是个人的感悟,也是对文化与思想的传承,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书籍的与情感基调,下面是职场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随笔集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随笔集读后感篇1
作为一名小学老师,我常常为自己的课堂缺乏生动、灵性、激情、思想……而苦恼、烦忧、惭愧、自责。或许这就是我不断买书读书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吧,是的,我自知自幼农村长大,没有书香的熏染,师范里自己倾心于玩耍,而对图书馆比较陌生,工作以后,才知道什么叫浅薄,“唯有读书”才能让自己长“高”啊!
教师的一生或许就是一个不断翻阅书籍,行走于学生中间以及文字之间的生命过程吧!
羡慕过李吉林童话般优美的文字,倾心过于永正幽默而活泼的课堂,感叹过支玉恒的四两拨千斤,震撼于李镇西的民主……现在,面前放的是一本《玫瑰与》。
吸引我的,首先是书名。这就好比一个人的眼睛,通过眼睛,我们有了想了解她内心的愿望,更多的是疑惑:被说三道四、世人表面热心其实漠然的怎么和这么美的字眼、这么美的形象“玫瑰”联系在了一起?
于是,在她高雅的“清谈”中感受其深深的“忧患”,随她走进“听说读写的背后”,聆听关于语文教学的真知灼见,伴着她的行踪,“管窥”一下“日本”的状况,“在白纸黑字的沃野上”领略一道道文化风景……
窈然回首,“玫瑰”与“”的含义及关系已渐清晰。原来是因为有了激情的阳光和思想的空气,玫瑰才长久地灿烂在的四季里——芬芳四溢。
一个女性,能做到除工作之外,全部时间几乎都在看书和写作上,这是怎样的一个女性?
?玫瑰与》记录的是“玫瑰”的生命一次次花开的轨迹,抒写的是“玫瑰”对的一片真情,对生活的热爱,对事业、家庭、爱情的体悟,因为真,所以爱。
按我的阅读心习惯,看完一个人的一本书,我是要尽量找他的全部著作的。一朵玫瑰将我引向整个玫瑰园。于是,又得以欣赏一簇“玫瑰”:《听窦桂梅老师讲课》、《激情与思想》、《创造生命的课堂》,接着又在线观看了她的一些课堂录像和演讲实录,这是怎样的一片让人怦然心动、心潮澎湃的园子啊!这是我们理想的园子呀!
玫瑰堪称大家,因为她有大心境,大气魄。
“玫瑰”是窦桂梅的网名,其实是窦桂梅的化身——外表美丽而内在芬芳。或者,在她的眼里,本身就是开不败的玫瑰花。
?玫瑰与》一书最后一页,窦桂梅引用狄金森的一句诗:“跳着舞过黯淡的日子,让我飞翔的是一本书。”因为她的《玫瑰与》,我想把这句诗改写一下:
跳着舞过平凡的日子,让我走进玫瑰的理想之园。
随笔集读后感篇2
每个人生来就是一张纯白的纸巾,干净得让人爱不释手,不忍心让它沾染上世俗的颜色。纸巾就像一个纯洁的孩子,你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是个善良的人还是个虚伪虚荣的人取决于那染缸里究竟是什么颜色了。
看了培根写的《论虚荣》后,我不禁会想起我走过的20xx年人生。
幼儿园的时候,正是懵懂的时候,同学们都迫切的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玩具,一个比其他同学好几倍的玩具,他们希望在其他同学面前耀武扬威一番。小学的时候,正是懂事的时候,同学们抛弃了玩具把视线转移到了名牌鞋、衣服等装饰物身上,他们希望获得其他同学的“敬佩”。初中的时候,正是成熟的时候,同学们抛弃了装饰物把目标瞄向了潮流身上,他们希望在同龄人中显得自己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从其他同学的一阵阵羡慕的讨论声中,从其他同学的一片片簇拥中,赚足了眼球,收获了“成功”。
但是他们真的快乐了吗?不,不可能的。他们有交到可以谈心的朋友了吗?不,不可能的。当他们在黑暗无人的地方,卸下平日里闪耀的装扮,剩下的只有一颗孤独寒冷的心。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培根曾经说过“为虚荣而自夸者乃有识之士鄙薄的人物,庸人白痴赞美的对象,寄生食客崇拜的神祗,同时也是他自己谎言大话之奴隶。”多么准确而深刻的感悟啊!他把虚荣这个词的意思剖析得淋漓尽致。是啊!我们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人,我们是独立的自由的,我们不应臣服于虚荣的裙摆之下,不能做它的奴隶从而被它掌控自己的人生。
虚荣是一块发霉的面包。在朴素的人看来,它带有霉臭味,表面具有色彩斑点,斑点会继续扩大,会蔓延至整个面包表皮;而在虚荣的人看来,它带有香气,是世界上不可多得的美味佳肴。朴素的人会想方设法的把新鲜面包保存的久一些,使其没有发霉的可能;虚荣的人宁愿它发霉长蘑菇也不愿意去补救或者舍弃。
我们的人生只有一次,仅此一次。在未来的无数个日日夜夜里,我们思索的不单单只是是如何与他人攀比,而是应该把对方当成促使自己进步的对手,向他人学习如何创造更多的价值,去挖掘属于自己的财富,然后去享受自己踏踏实实工作换回来的美好人生。远离虚荣,做最真实的自己吧!
随笔集读后感篇3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魔法师的帽子》。主人公有姆咪爸爸、姆咪妈妈、姆咪特罗尔。 姆咪一家是是个大家庭。从他们冬眠醒来,奇怪的事情就一件接一件的发生。小吸吸和姆咪特罗尔一早醒来,就在一其玩耍,当他们来到山顶,小吸吸无意中发现了一顶圆筒帽子,他们就这样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可他们没想到这顶帽子会使整个姆咪谷出乱子、
魔法师的帽子在姆咪家当了个纸篓子,一天早上,姆咪特罗尔把自己吃没了的蛋壳扔到了纸篓子里,奇怪的事发生了,蛋壳竟然变行了。蛋壳变成了五朵小云彩,停在了台阶上,姆咪一家看到了这一切,非常惊讶。在夏天姆咪一家在玩捉迷藏,姆咪特罗尔为了不让小吸吸捉到自己戴上了魔法师的帽子,往下拉,别人就看不到自己了。可是当他把帽子拿下来时,竟变成了一只耳朵很大、眼睛很圆、尾巴长长的怪物。他的伙伴、爸爸、妈妈都认不出来了,最后姆咪特罗尔还是变回了原形。姆咪一家都觉得这个帽子有古怪,便拿可恶地蚁狮做实验。结果蚁狮变成了一只癞蛤蟆。
最后一章讲了小嗅嗅离家去南方远行。某甲、某乙把手提包还给了姆咪妈妈,为某甲、某乙开了庆祝大会。在大会上某甲和某乙打开了神秘的手提箱,里面放着姆咪一家用魔法帽换来的红色的宝石王。但这颗宝石正是魔法师苦苦寻找的宝石王,魔法师立即来到晚会。但是某甲、某乙不同意。魔法师只好向在座的小动物每人实现一个愿望但最后魔法师还是得到了一颗宝石。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有着珍贵、特殊的友情。如果没有这种友情,某甲和某乙也不会把手提包还给姆咪妈妈。如果没有这种友情,斯诺尔克也不会痛打,骂姆咪特罗尔的人。友情,金钱也买不回!
随笔集读后感篇4
在《培根随笔集》这本书语言简洁,短短的一篇就可让人受益匪浅,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据说有不少人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
我挑一篇来说吧!“谈读书”这篇讲的是读书有三个用处: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又说了有些书可以前尝辄止,有些可以囫囵吞枣,但是少量书则须细细品尝,慢慢消化。读史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使人深沉精细,伦理使人庄重,逻辑推理使人善辩,正如古人所说的学皆成性!不仅如此,连心智的各种障碍都可以解开。身体健康之百病皆有相宜的调养运动。
培根认为,读书可以使人心旷神怡,增趣添雅,成才益智,就连身体上的各种痛苦,都可以通过读适当之书而令其开豁。全书立意高远,描述了培根先生一生的种种经历,不得不看。
?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可以说,《培根随笔》中的随笔篇篇都是精品,篇篇都值得我们一便又一便地阅读、一便又一便地细细品味。
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论美》和《论友谊》两篇。我觉得,人生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友谊,所以,我特别将这篇《论友谊》读了好几遍,其中,我特别喜欢那句:“得不到友谊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将是一片沙漠,因此那种乐于孤独的人不是属于人而是属于兽的。”这句话将“喜欢孤独的人不是野兽便是神灵”和“一座城市如同一片旷野”这两句谚语概括起来,而且十分之精湛,令人折服。然而他在《论友谊》中的另一句话也是我们所熟悉的:“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句话将友谊的真正含义描写了出来,而且使我们切身体会到,即使刚刚吵完架的朋友看到了这句话,也回不由自主地想对对方道歉,因为友谊对我们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然而培根又将友谊的真谛描写的那么自然,无论是谁,都不会否认这两点。
第二篇是《论美》,这一篇不得不说同样是一篇佳作中的佳作。美到底是什么,其实没人能真正说清。我想,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论未来如何,但见到一个人的第一面一定是看看他(她)的外表如何而不是立马探究他(她)的内在。培根的想法应该也是如此,但在他写的《论美》中却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的确,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不错,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事实上,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人亦却是如此——每天关注着自己形体和颜色之美,对于自己的内在的美却一点也不关心,就出现了很多很美丽的女生却出口脏话连篇,让人觉得很没教养,很不稳重的情况了。正如培根所说:“美犹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烂而难保持的。”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培根能对世上的很多事情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并写下来让后人们一代一代传阅不是一朝一夕便可成的,也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如果想要像培根那样成为一位有名的作家的话,也要多读、多练,让自己的作品也成为作为人的一生中的“卷首语”。
随笔集读后感篇5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她就出自弗朗西斯培根之口。作为16—17世纪一个兼顾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于一身的培根,用他独特的视角,洞析哲学伦理处事之道。凝聚成了薄薄的一本《培根随笔》。虽然只有薄薄的一本,但却能从中品出多种味道。它是一本交友的教科书,也能够把它看作是混迹官场的厚黑学。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这是全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能够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能够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个我诸多启示。遭遇逆境能够明白为人生的不幸,正因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能够明白为人生的万幸,正因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他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能够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
这让我想起了爱迪生发明的电灯丝。一种,两种,几百种,几千种,应对诸多失败的材料,他没有选取放下。这种在逆境中不屈不挠的精神使得人类走进光的世界。
伽利略也同样如此,虽应对教会的迫害,但依然坚持“但地球仍在转动”。他用自己的生命维护了真理,在逆境中我们看到了他人性的光辉。
正是人们在遇到逆境时不一样的表现,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消极的人,遇到逆境,只得叹息、报怨,最终堕落;用心的人,却能从逆境学会坚持,得到勇气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患难见真情”。这样看来,逆境不仅仅教会我们如何奋斗,还尽显世间的真情和美德。在我看来,遇到逆境就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验,如何利用这种经验,就是成功的关键,逆境的德性是不屈不挠,而逆境要教给我们的,也正是不屈不挠。可真正把逆境当良师的人,不多。
顺境容易暴露恶习,而逆境最能展示美德。
随笔集读后感篇6
一股凉风吹过,坐在窗前的我也感受到了这丝凉意。我放下手中的书,仿佛思绪也跟着这凉风飘走了,一直飘到了那乡村野外,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里……每当那微风拂过面颊,我仿佛都会跟着毛毛来一次神秘的探险。这几天我阅读了一本书——《毛毛》。
在某个乡村的一个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中,住着一个无人看管的小女孩,名叫毛毛。她不知道自己几岁了,也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是谁,仿佛她就是一缕青烟,不知身在何处。直到有一天,乡村里面的人们发现了她,她也和大家成为了好朋友。她的朋友可多了,有调皮的“故事大王”男孩吉吉,有沉默寡言的老头儿贝波,他们每天都聚在露天剧场讲故事,玩耍,过着无忧无虑。可是不久之后,这附近来了一些灰绅士。他们穿着灰色的衣服,带着灰色的帽子。他们是抢夺时间的高手,他们把人们空余的时间通通偷走,让人们总感觉时间很紧促,生活变得乏味。为了好朋友们和大家,毛毛决定去冒险,去和灰绅士挑战。这是无比困难的,这个看起来只有8~9岁的小女孩,又独自挑战一大波灰绅士,需要非凡的勇气才能够战胜。在好朋友乌龟的帮助下,他与灰绅士殊死搏斗,终于战胜了灰绅士,抢回了时间花,为大家带来了幸福和充足的时间。
在这本书中毛毛战胜了灰绅士,为大家带来了充足的时间。可以说,毛毛是我们的守护天使。在生活中,虽然没有灰绅士,但时间依旧像一把沙,是一去不复返的。在生活中,灰绅士指得其实就是我们浪费了的时间,只要珍惜时间,时间也是绝不会被浪费的。
生活中,也有许多不珍惜时间的人。他们整天无所事事,生活毫无乐趣。这其实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我们一定要向毛毛学习,让自己的“时间花”开得更灿烂!做到“珍惜时间,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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