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思想的火花,照亮了我们与书籍之间的互动之路,大家都认为,写读后感是一种很好的反思方式,下面是职场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模板8篇,感谢您的参阅。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篇1
星期五,我读完了一本书——《偷莎士比亚的贼》。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顿时起了好奇心:咦?这图上的人是谁?他东张西望地,是想偷东西吗?莎士比亚是一个人呀,为什么会被偷了呢?这一连串的问题使我翻开了这本书。
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这所谓图上的人,指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仔仔。仔仔没有父母,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有一手速记的本领。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本。所以,必须很小心地上锁并由专门的人保管。仔仔的新主人是一个残暴、可怕的人,他指派仔仔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用速记的方法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应为仔仔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没想到这时剧院突然着火了。一系列阴错阳差的事情发生后,仔仔竟然成了剧团的一员,与莎士比亚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女王的接见。
这部小说让我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那个古老而又充满激情的英国。让我体会到了仔仔的勇敢,巴先生的邪恶,阿敏先生的善良和莎士比亚的幽默。它让我明白了:友谊,能帮助许多人。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谓恐惧。”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友谊之桥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篇2
这是一本吸引人的书。一看见这本书,我就被题目吸引住了,而且还产生了许多疑问。当我开始看时,答案才渐渐显露出来。
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个黑衣人来买下了仔仔,并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虽然偷偷的记下了剧本,但是戏院突然失火,仔仔的笔记本也不在了,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他又碰见了黑衣人,黑衣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留在了剧团。
仔仔为了偷剧本,撒过谎,还试着偷东西,尽管如此,他也是因为不知道这是不对的。到剧团以后,他知道了这是不对的,只好逃避黑衣人。到这里,仔仔才终于知道了自己一直在做蠢事。最后仔仔为了戏院、为了朋友们,放弃了偷剧本。而黑衣人来偷剧本时,仔仔不怕自己被惩罚,坦白了一切。也正是这样,才夺回剧本。大家不仅没惩罚仔仔,还宽容了他。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仔仔终于懂得了诚实、信任、忠心以及友情,还有“家”的意义,而这些,也是我们不可少的。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篇3
在轻松愉快中读完了《莎士比亚》,虽然莎士比亚22岁才加入剧团,但以他无比的毅力和天赋,在短短的两三年时间里获得了首演成功。
同时他在繁忙的演出中,利用夜晚的时间,用热情和不断地摸索试验,上演的第一部剧本《亨利六世》就使他一举成名,结着《维内斯与阿多尼斯》长诗赢得了赞美与尊重,然后歌唱青春、友谊和爱情的十四行诗攀上了诗坛之巅,特别是他创作的37部戏剧,被誉为‘英国的戏剧之父’。
在阅读中,我最受启发的是他在上学时中那段故事:
12岁莎士比亚在上拉丁文课时读《圣经》被老师抓住了,老师告诉了他的爸爸,爸爸对他说:“你知道自己错在那里呢?”他说:“我不该上课看《圣经》,不该顶撞老师,不该说学拉丁文没用。”
爸爸回答:“这些错误对一个孩子来说,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没有自己的理想。”
接着爸爸从一只木盒中拿出了一张只有贵族才能使用的'族徽对莎士比亚:“我设计了这个族徽,我一生的理想,就是重现莎士比亚家族的辉煌,一个人有了自己的理想,才能活出一个样子来。”从此后莎士比亚就一下子变了,变得好学勤奋,最终实现了父亲的理想。
我已经11岁了,读四年级了,今天我在学校里买零食吃零食被老师抓住了,打了电话通知了爷爷,昨天我贪玩耍5时才回家,让奶奶担心,爷爷生气……
我曾经在爷爷的工作日记上翻到了他的理想:“为了千千万万的农民而工作。”我的理想是什么呢?我能实现爷爷的理想吗?
书中的另一段也让我感触很深:
当莎士比亚写的第一个剧本《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但写得不是很理想时,他失望和沮丧,曾经放弃了写作。
这段阴暗的日子里,他的好朋友卡尔不慎被刺,临死前对他说:“你要相信自己有创作剧本的才能,答应我,你一定要写下去,千万不能气馁,更不能放弃!”
“我答应你!"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篇4
读完《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仔仔因为有速记的本领而被主人指派到伦敦环球剧院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后来仔仔因为认识到了剧院的人,他们让仔仔感到温暖,让仔仔在剧院的这段时间里感到了快乐,于是,仔仔就想违背主人的命令,最后,他把真相说出来,剧院的人原谅了他,让他明白了“家”的意义和友情的一件事。
读完了这本书后,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李彦臻。有一次,我生病了,请假在家休息,到了放学的时间,下起了大雨,我担心同学会不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没办法帮我送作业,到了晚上,雨还在下。这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门看,是李彦臻,她冒着大雨来帮我送作业。
李彦臻说:“李曼婷,你的作业。”说完,就把手里的作业递给我,我拿了作业后,看到李彦臻的脸上有些雨点,我对李彦臻说:“谢谢你,李彦臻。”李彦臻说:“我们是朋友嘛,应该的。”之后,我连忙把李彦臻请到家里,李彦臻却说:“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对了,你的身体没事了吧,学习上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先走啦,拜拜。”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友谊是珍贵的,我们都应该珍惜友谊,友谊就像玻璃一样,如果你不珍惜,就会破碎掉。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篇5
莎士比亚的《无事生非》一剧,借助于情人克劳狄奥受骗,掉入了彼得罗亲王的弟弟唐。约翰精心设置的陷阱,因为看到了一个男人在他的未婚妻的闺房窗前,事实上这一切都是唐。约翰收买希罗小姐的女侍玛格莱特化装为小姐与人幽会所致。克劳狄奥以此误以为他的未婚妻希罗不贞这个故事为核心,由此生发出一系列的戏剧冲突。
?无事生非》一剧,就故事论,剧中的主要人物是希罗和克劳狄奥,其悲欢离合构成全局的骨干。但是单就人物而论,则此剧中最能引人入胜的人物是贝特丽丝和培尼狄克,前者是希罗的堂姐,后者是克劳狄奥的朋友。
贝特丽丝和培尼狄克这两个人物是莎士比亚的创造,他们虽然一开始是作为陪衬人物出现的,但事实上,在戏剧的演变过程中,他们与希罗和克劳狄奥的角色悄悄发生了变化,成了这部戏的真正的主角。
贝特丽丝是出身高贵的亭亭玉立的少女,有灵活的头脑与敏捷的口才,但是她太高傲,不肯向人低头,尤其是不肯屈服在一个男人手里;培尼狄克是出身高贵的勇敢善战的男士,同样有灵活的头脑与敏捷的口才,但是他太高傲不肯在人前服输,尤其不肯在一个姑娘面前服输。这是两个高智商的青年男女之间的较量,一开始就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透过两个人一个不肯嫁,一个不原娶的表面现象,其实两个人都是在怕,怕的不是对方,怕的是自己,怕自己一时情不自禁宣告投降。因此这两个内心良善而舌锋似剑的年轻人,遇在一起便各逞机锋互相讥诮了。这种舌战也是台下的观众所欣赏的。
在本剧中,彼得罗亲王(克劳狄奥的朋友)串通克劳狄奥、里奥那托(希罗的父亲)和希罗,他们四人共同玩一种游戏:撮合好斗嘴的培尼狄克和贝特丽丝恋爱,看他们婚后斗嘴的笑话。四人“设计”让培尼狄克“无意”中知道贝特丽丝狂热地爱着他,同时让贝特丽丝“无意”中获悉培尼狄克在暗恋她。剧中对培尼狄克和贝特丽丝作出同样的安排是合理的,他们两人都是伶牙利齿的角色,本质上有着同样的虚荣心。
因此后来贝特丽丝和培尼狄克这一对老冤家成了新朋友,彼此间有了更多的接触和了解,关系迅速升温。特别是经过希罗和克劳狄奥的爱情风波,更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这是完全合乎情理的。无论从个性和才能来看,他们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们惺惺相惜也就不足为怪了。
?无事生非》一剧,把传奇剧、闹剧和高雅喜剧三者装进一个剧本,显示了莎士比亚非凡的戏剧才能。贝特丽丝是这出戏剧中最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她不乏女性的温柔妩媚,又格外多出男性的刚毅勇敢,这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个性鲜明的新女性形象。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篇6
莎士比亚是17世纪世界最著名的剧作家,他写的剧本闻名中外。暑假,我央求爸爸给我买了莎士比亚悲喜剧。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我一口气就把莎士比亚悲剧读完了。读了四大悲剧中的《麦克白》和《李尔王》以后,我深有感触。一个人为什么要听信别人的谗言,最后害了自己呢?就拿麦克白来说吧。他是百战百胜的大臣,对国王十分忠诚。可是,有一天,麦克白碰到了三个女巫,女巫们都说他可以当国王,可是,继承王位的却是好朋友班柯的子孙。他信以为真,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她劝麦克白把国王和班柯杀了。麦克白听了,大吃一惊,心想:国王是我的主人,班柯又是我的朋友,我怎么下得了手呢?可他还是禁不住王位得诱惑,杀了无辜得国王和班柯。他虽然当上了国王,可是,生活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好,他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他总怕班柯的鬼魂和他的'儿子来报仇。最终,麦克白还是被真正的国王马尔康打败了,成了一个悲剧人物。李尔王也一样,李尔王如果按照他三个女儿平时的表现来分辨谁孝顺他的话,也不会害了自己,并连累了自己的小女儿。
世人知晓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算是四大悲剧中最著名的了,两个年轻人因为两家之间的矛盾和恩怨而不能相爱。为了和罗密欧生活在一起,朱丽叶向神父要了一种能让人沉睡42小时的药。可是罗密欧并不知道朱丽叶的想法,以为她真的死了,悲痛欲绝,买了一种剧毒药喝了下去。朱丽叶醒来之后,见罗密欧死了,十分伤心,拿起匕首向自己的胸部刺去,倒在了罗密欧的身边。明明是长辈们之间的矛盾,为什么还要连累这些无辜的生命呢?使他们在悲痛中死去。这个故事和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中的一样,往往都是因为两家上一辈的恩怨弄得子子孙孙都结了仇,打的你死我活,结果双双死亡。为什么人们之间就不能各自宽容友善地对待呢?
说到这,我不得不把我最喜欢的“哈姆雷特”也向大家介绍介绍了。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莫名其妙地死了,他的叔叔登上了王位,哈姆雷特感到闷闷不乐。一天,哈姆雷特正在为父亲祈祷时,他看到了父亲的鬼魂。鬼魂说:“是你的叔叔用毒药害死我的。”哈姆雷特是个爱父亲的人,他热血沸腾,决定要为父亲报仇。第二天,他就装疯卖傻,叫人排了一出害死国王的戏,这出戏激怒了国王。哈姆雷特甚至抛弃了自己的母亲和女友,把毒剑进了叔叔的胸膛,为父亲报了仇,自己也死在了毒剑下。我觉得叔叔是个自私自利,恶毒的人,它把原来一个美好的家庭拆散了。哈姆雷特是个英雄,他是个孝顺的孩子。如果他是个国王的话,一定是个贤君。可是,他却为了他的父亲,他的国家而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莎士比亚的悲剧在我为主人公惋惜时,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篇7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大戏剧家、诗人,他一生共写了三十七部诗剧,而《麦克白》是最短也是最悲惨的一部。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笔下“最深刻和最成熟的邪恶形象”,他的灵魂原本有善与美的一面,他善良的本性渐渐泯灭,他一面作恶,但是野心和欲望占了上风,导致了麦克白悲剧的命运。作者却不惜浓墨重彩,从而把笔锋从残忍的谋杀转到“诛心”上来,身陷痛苦而不能自拔,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莎士比亚善于运用意象烘托剧情。麦克白在暗杀国王后冷酷而狂妄地说:“大洋里所有的水,恐怕我这一手的血,”整个剧本充沛着主人公内心的恐惧和痛苦,然而光明终归要冲破黑暗,正义的力量浩浩荡荡,这个故事虽然情节悲惨。
莎士比亚运用高超的描写手法,麦克白自己造成了自己的悲剧。是善与恶的斗争,是理智与欲望的斗争。面对诱惑,内心相矛盾的两个“自我”也会斗争,做一个从善的人。《麦克白》给我的感想不是那么深刻——可能是因为没有触及我的痛点?嗯,因为我这个人,所以对于野心造成的悲剧。
其实我并不讨厌野心,两者在我看来是一样的。一个人有了野心就是有了梦想,才会有努力的动力、指引前进的方向,我觉得野心丝毫没有坏处。过犹不及,而过多的野心恐怕就会招致毁灭,人生在世,而这偏偏又是最难的。我觉得是想告诉我们膨胀的野心会带来怎么样可怕的后果吧,可偏偏他的不知足、对国王之位的觊觎让他做出了许多违背良心道德事情。
所以我在想,但是为了达成野心所选择的手段、做出的事情。
用合理的手段做正确的事,那就并没有任何罪恶;而一旦走了弯路,那就是错了。也要有道德的约束,那边皆大欢喜。
而麦克白和他的夫人,麦克白夫人的野心比麦克白更厉害、罪恶感更少,而最后这种相似导致了悲剧——我在想,莎翁也在探求一种和谐,到底是性格相似的还是性格互补的?
从故事的发展可以看出来,麦克白对夫人的感情很深,大概也正是因为他们天性中的相似,但是也因为这种相似,所以到最后感情磨灭的也特别快。结果阴阳两隔)、里甘和康沃尔公爵(恶的相似,而若说互补的好,性格互补,有时候甚至相处不到一起去,比如《李尔王》里面戈纳瑞和奥尔巴尼公爵,一直都是同床异梦,
所以,才能得到幸福?我觉得我大概得去再研究下喜剧再来得出结论了,所有的都是悲剧。比起《李尔王》和《奥赛罗》,到有几分正剧的感觉,看到结局的时候并没有那么悲凉。再回头是百年身。一旦走错路,误入歧途,只能自食其果。一个人的失足,天性要作恶,在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
悲剧《麦克白》约写于162019年,该剧中主要寓意了个人野心和利己主义的潜在祸患;野心和利欲的存在,当然,也有外围因素的影响与蛊惑。最终的恶之暴戾会受到惩罚的。在一次征战回国途中,女巫预言他将成为国王,而这三女巫只是因为受到一个村妇的气而把这些秘密对他们说了罢了,可是,麦克白他那还只是蒙昧的野心一下子被唤醒了开始膨胀,他被眼前浮起的可怕的幻象吓得毛骨悚然、心惊肉跳,其实他的人性还是在的,内心也在进行着一场可怕的争斗,又非常渴望着封建王国的最高权势。在其夫人的鼓动和教唆下,取得王权。为了稳固王位传续子孙,本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麦克白自登上王位后,滥杀无辜,最终可悲而死。麦克白夫人能够抓住这关键时刻,帮助他恢复内心的平衡,他就可以守住人生的正道,他们仍将是受举国上下尊敬的一对好夫妻享受着荣华美誉,甚至用“懦夫”这一使男人承受不了的词去嘲弄、刺激他,直到被煽旺的野心燃烧起来。可是那女人的气质与他的丈夫完全不一样“……解除我女性的柔弱,不要让悔恨通过我的心头,你们这些杀人的助手,到处找寻为非所恶的机会,把我的乳水当作胆汁吧!来!阴沉的黑夜,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己切下的伤口,高喊着‘住手,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留给她来完成,他终于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为了自己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可以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终于使她垮了下来,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分裂症、一个梦游者,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而麦克白为了巩固地位最终成了人人唾弃的暴君,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在明知道自己斗不过别人的时候又何必逞一时之强而葬送自己呢?不正是因为他们逃到海外而最终报了仇同时也夺回了自己的国家吗?其实更多的时候一个国家、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
其实他们遭受到这样的结果也都是一个“欲”字和不满足现状而引起的,看到别人好的生活、好的东西不眼红。婴儿声声呼唤的奶水是欲望,人们辛勤劳作的果实是欲望,罪犯刀下的亡魂也是欲望……欲望就是我们活着的目的。我们正因为有了“欲”才会努力、才会付出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这一个“欲”的满足后那星星点点的喜悦,幸福是我们生活的动力,没有“欲”的人生,只是活着,它不再是一个过程。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篇8
今天,我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读完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部富有冒险精神的书,它让我受益满匪浅,深有感触。
主人公仔仔是个在儿院长孤在的小孩,一次得然的机会,他来到白医生家学会了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可后来白医生以下个金币的价格把仔仔卖给了黑衣人法肯纳,他命令仔仔去偷剧本《哈姆雷特》,仔仔不能抵抗,只得溜进剧院偷偷记下剧本,没想到剧院失火了,仔仔也因此成为了剧院演员,最后勇敢和友谊让仔仔打败了法肯纳。仔仔的勇敢让我惊讶。当他的'主人命令他到包厢后方的帘子抄剧本时,那种连一点点风吹草动都能把他吓得半死的感觉是多么痛苦!可仔仔没有吓得要拼命逃跑,他是淡定地面对现实,拼命抄剧本。虽然这样做是不对的,可以又有什么办法呢?
居里安是个女孩子,她的真名叫朱丽亚,她的梦想是当演员,但当时美国是不允许女孩子当演员的,她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假扮男孩。她对梦想的执着,让我羞愧。
想想自己,扪心自问。仔仔的勇敢与我比真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集市买包盐,我磨蹭半天,还是不敢踏出家门半步。朱丽亚对梦想的追求也让我佩服。记得那一次,我迷上了钢琴,看到钢琴老师优雅地跳动手指,我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学钢琴,可后来因为功课多压力大,我便无心学琴了,当我看到了朱丽亚的执着后,我便继续了我的钢琴路。
勇敢点吧,前途会为你铺满追求梦想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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