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署应该遵守国际贸易法和国内法律法规,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记录了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协议和约定,下面是职场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文化类合同7篇,感谢您的参阅。
文化类合同篇1
合同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至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买受人(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文化类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一、定义解释
1.1甲方:即____________传媒工作室,可从事录音制作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等,甲方仅利用第三方直播平台对乙方进行直播业务指导、培训,为其提供推广,并为其提供直播场所及设备,但并不提供直播平台。
1.2乙方:即主播,与甲方充分沟通后,阅读本协议并接受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直播指导服务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从事娱乐工作的自然人主体。
1.3主播事业:乙方参与所有游戏或娱乐的线上、线下直播或表演之一的相关事务,以及涉及乙方之名誉、姓名、肖像、表演、著作权和邻接权之一切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1参与游戏/娱乐表演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播、文艺演出、视频制作上传等);
1.3.2创作、表演作品,或参与录音制品的录制;
1.3.3主播的电商开展、广告承接、商业代言及主播周边;
1.3.4参与媒体及互联网节目的录制或现场直播、接受采访及相关行为;
1.3.5其他可能发生的商业行为。
1.4姓名:指乙方的真实姓名、昵称、艺名、粉丝为其取的名称和代号等。
1.5录音作品:指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由乙方所直播及参与录制之所有录音作品。
1.6视听作品:指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所直播及参与录制之所有录影视听作品。
1.7素材及成品:指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直播演艺活动所产生之所有素材及成品,如主播艺名、肖像、图像、传记材料等。
二、合作方式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直播所需的专业设备及场地,直播技能培训,名气推广、安排线下活动等。
2.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主播事业。
三、合作内容
3.1甲乙方双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甲方在全世界范围内负责乙方的直播、演艺、名气推广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3.1.1互联网演艺: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开发和运营的一切演艺活动;
3.1.2线下活动:指由乙方参与的和演艺有关的所有商业的或非商业的各种活动;
3.1.3商务活动:指与乙方形象有关的所有商业或非商业的各种活动;
3.1.4主播周边:指乙方所有其他出版物及所有因其主播事业开发和衍生出的周边产品。
3.2合作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资源及名气推广,为乙方提供主播事业方面的规划等。
四、合作期限
4.1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为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4.2合作期满,若甲乙双方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则协议终止。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5.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资源,享用甲方提供的直播设备。甲方根据运营的安排,将为乙方进行名气推广。
5.2甲方将优先选择与乙方就各项具体合作签订线下合作协议。为提升乙方知名度和影响力,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授权、许可、合作经营等方式,转让给本协议外的其他合作方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乙方将予以配合和服从。
5.3乙方同意,此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乙方授权甲方在全球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主播相关事务。乙方承诺尽最大能力,以专业、守时、敬业的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甲方安排的各项演艺及商业活动中,并积极配合甲方发起的各类活动。
5.4乙方承诺积极维护甲方形象,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或损坏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包括且不限于网站、博客、微博、微信、qq聊天群、玩家聚会等)发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直接或间接唆使、引诱或鼓励任何甲方员工、合作伙伴、用户、代理人、主播终止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原有的合作关系。
5.5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实际需要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并保证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乙方保证其有能力签署、履行本协议。
5.6乙方在使用第三方平台直播、发布视频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应当予以监督。如果乙方利用本协议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乙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乙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7甲方有权享有乙方姓名、声音、形象以及由此衍生的相关权利之使用权和经纪权,并有权在自身活动或者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授权合作方使用乙方的姓名、声音、形象及相关衍生权利。
5.8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危险、暴力以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要求和活动。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要求及工作。
5.9乙方不能私自在非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平台进行直播、发布短视屏等相关事务。
5.10甲方在开始合作后前个月每月为乙方提供人民币元作为补助。
5.11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在合作期内每天需直播平均4个小时,积极参加甲方为乙方安排的各种线上、线下活动,若乙方经常不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12乙方在合作期内进行互联网主播事业产生的一切互联网主播事业收入,由甲方为乙方安排的线下演艺、商务经纪、主播周边等其他商业演艺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如有),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5.13.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主播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预备金;
5.13.2上述收入的40%由乙方获取;
5.13.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及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管理。
六、权利归属
6.1表演者相关
6.1.2录音录像制品的邻接权归甲方。
6.2乙方进行网络直播及解说所产生的视频内容及衍生作品在中国及海外地区的知识产权均归甲乙双方共有,合作期满后甲方有权继续使用,并无需为此另外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将直播素材及成品或衍生作品发布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所得收益亦为双方共有。
6.3乙方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参与的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频、新闻、采访、文字、肖像等)在中国及海外地区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合作期满后甲方有权继续使用,并无需为此另外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将上述作品发布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所获得的收益由甲乙双方共有。
6.4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现实姓名、肖像和形象以及在第三方直播平台上使用过的艺名、昵称等与乙方个人直接相关的虚拟形象作商业用途、申请注册商标或作为素材进行再创作并获取收益,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许可和向乙方额外支付费用。
七、保密条款
7.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合作事项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甲方雇员酬劳或主播收益及分配及其他商业秘密)均应保守秘密;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
7.2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备忘录、双方往来邮件及聊天记录等内容,甲、乙双方及其他各方人员的报酬收入、以及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所有计划、项目及日程,均应保密,在甲方未向公众披露时,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3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权利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权利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7.4保密期限为永久,除非相关保密信息进入公共领域或披露方自行公开。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作期限、合作内容、费用等协议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8.2合作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终止,或者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协议,仅需书面通知乙方。
8.3因自然灾害、战争、动乱、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自动终止,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2.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隐瞒在签署本协议前签署过其他同性质合作协议导致与本协议冲突的;
9.2.2乙方擅自在非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直播平台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的,经甲方书面函告后仍不改正的;
9.2.3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填写或提供的信息虚假或者违反本协议保证、承诺;
9.2.4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作协议后不得再和与甲方类似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甲方胁迫乙方从事违法或有损于乙方人身安全、人格、名誉的演出活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9.4合作期内,如乙方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9.4.1所有第三方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的粉丝数量乘以______元;
9.4.2所有已发布的短视频数量乘以100元;
9.4.3直播期间每日的平均收入乘以直播天数;
9.4.4退还培训费用及甲方前期补贴。
十、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合同签订地,即恩施市人民法院解决。
10.3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协议目的进行。
10.4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捺印/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文化类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校园文化建设用品相关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项目概要: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内容及要求,采购校园文化建设用品。
二、项目明细:
具体项目名称及相关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附表《都平学校配套校园文化建设用品一览表》。
本合同项目实际执行总金额: 肆万叁仟贰佰陆拾叁元(人民币 43263。00 元整)
三、印刷交货:
(1)在收到甲方签字确认样板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交货地点: 封开县都平学校
(2)交货地点位于封开县都平学校,由乙方承担运费。
四、付款方式:
(1)产品合格验收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其余款项,即 元(人民币 元整)。
五、产品验收:
(1)甲方负责产品印前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及印后验货收货,以提供给乙方的签字确认样稿为验收依据。
(2)在乙方按照甲方签字确认样稿进行印刷后,甲方所提出的内容增删或调整不作为验收依据;甲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当日内向乙方提出。
(3)由于正常机械误差与呈色原理不同,成品色彩与打印样稿可能有小于±5%的偏差,其它若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4)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供本项目印刷正稿文件光盘壹份,余款结清后,本项目版权归属甲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产品,应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3)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止本合同,视乙方工作进度,所产生的生产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还须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结束合同关系。
(4)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产品本身负责,不承担产品以外造成的连带责任。
(5)由于政府行为、政策变化、社会异常事故及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或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
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双方若发生争议,交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
乙方: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文化类合同篇4
合同号:
销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
文化类合同篇5
立合同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人: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
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 路 号的 店铺,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店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1、店铺全部器具,存货作价人民币 万元。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并分别标明价格。
2、上列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付现金。
3、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 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唯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的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
于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 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
双方订定 年 月 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餐饮店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1、本店清点移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的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清点移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2、店铺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雷同。甲方应协同乙方办理店铺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3、店铺现承租坐落 市 路 号的`租凭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年,与乙方另行换立足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是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是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他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文化类合同篇6
委托方:_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代理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权限;事项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其在____________地区_____________(演员、歌手、模特、出版、演出、艺术品,版权)代理业务,期限为________年。
二、具体要求代理方以委托方及其网站;_______________网代理商;的名义展开业务活动,代理该地区______业务。
三、双方权责委托方责任:
1、委托方承诺在己方网站;_____________网;(:______________)为代理方开通宣传主页,公布其联系方式,并设计相关程序保证代理方与客户的有效交流。
2、委托方承诺在授权期内不会重复授权,并保证在授权期内委托方所接收的该地区_____________业务由代理方办理(客户指定由第三方办理的除外)。
3、委托方承诺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加盟代理商作宣传。委托方权利
1、委托方有对代理业务及代理商进行监督的权利,对通过委托方代理的业务,委托方将公布在;_______________网;上,随时了解代理进展并对代理结果进行公布。
2、委托方有权取得合同约定的收入。
3、如因代理方违反约定,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保留诉诸法律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4、如因代理方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所付代理加盟费用一概不退;对因代理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代理方责任:
1、代理方承诺所提供的'己方公司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合乎委托方对该类加盟代理商的要求。
2、代理方承诺以委托方及其网站名义开展该地区________________业务,不会超过区域或业务限制开展业务。
3、代理方承诺遵守《经纪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遵守委托方管理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会以委托方名义进行不正当竞争或欺诈、诱骗等非法活动。
4、代理方有责任在授权期内积极宣传委托方网站及业务,积极发展会员,代理方有提交市场发展计划并随时与委托方沟通的责任。
5、代理方有责任对代理收入依法纳税。代理方权利:
1、代理方有依照合同取得收入的权利。
2、代理方有权在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的前提下,自主开展_____________业务的权利。
3、代理方对委托方该地区_____类会员享有资料共享的权利。
4、代理方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对委托方的代理合同、管理办法、分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四、费用分配及结算
1、加盟费用:
(1)国外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________美金。
(2)港澳台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大陆地区(如华北xx、华东xx)级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省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代理加盟费用,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5)市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代理费用:凡一次性付清代理加盟费用者,在授权期内所接收的代理业务的所有代理收入均归代理方所有。
3、会员注册费用:在授权期内该地区会员的注册费用的_____%也归代理方所有。
4、结算:注册费用款项到帐当月月底(____日—____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账。
五、保密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各自公司信息、合同、文件、资料均应保守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代理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慎造成泄密,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要求经济赔偿或诉诸法律的权利。合同终止后,双方也应对合同内容予以保密。
六、违约责任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后者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酌情要求前者赔偿经济损失。
七、有关续约或终止合同授权期满前一个月,委托方根据代理方代理业务开展情况及客户反馈进行评估,对合乎代理要求的代理商,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约,对不合乎要求的代理商,在合同期满后,将终止合作。
八、争议解决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x):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代理方(盖x):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文化类合同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订餐协议:
一、甲方为改善员工用餐福利,现向乙方提出订餐需求(即外卖快餐)。
二、合同期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订餐数量为每天 个/份,其中午餐为 个/份;晚餐为 个/份(具体数量以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快餐每份份量以一般饭盒标准为准(是否可以明确:例汤、盒饭)。
四、每个快餐单价以乙方报价为准,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报价表(见附报价表)。
五、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甲方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度的餐费结算给乙方,如超期结算的,应加付5%滞纳金给乙方。乙方收款时应出具相关收款收据经给甲方(注意是否含税)。
六、乙方保证所送快餐质量,符合卫生标准及要求。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及服务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甲方有权对乙方因所送快餐的质量进行监督,对存在遐疵的食品提出更换或退货的要求。
甲方应准时将上月餐费结算给乙方。
如遇甲方用餐数量有变动的,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致使乙方又已制作的,甲方应以收到的快餐数量结算给乙方。
在合同期内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订餐。
甲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如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一切损失给乙方。
甲方应指定相关人员签收送货单据。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制作快餐并按时送达给甲方。
乙方有权因物价上涨的因素对快餐单价作出相应的调整。
如遇恶劣天气或交通堵塞所致送餐时间迟延的,甲方表示理解并接收,不得以此作违约处理。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在每天上午: 下午: (时间)将甲方所报快餐的数量送到给甲方所在地点( 甲方的具体办公地点 )。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清洁、卫生,质量符合卫生标准;保证提供优质服务。
九、违约责任:双方诚信合作,如有违约的,违约方应给守约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双方沟通过手机短信、qq、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信息沟通,以方便彼此工作。
十、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如遇不可抗力的发生,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得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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