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额合同,建议双方进行第三方公证,以增加合同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通过合同的约定,双方可以设定明确的交付时间表,增强合作的紧迫感,下面是职场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维保合同最新5篇,感谢您的参阅。
维保合同篇1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义务:负责派专人协助乙方做好发电机维保协调工作。
二、 乙方义务:定期负责给甲方提供发电机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
三、维修保养服务内容:
1、 包括设备本体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2、 包括设备本体与低压供电系统的联动动作方面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 包括设备本体与其他系统(如水冷系统、消防系统等)的联动动作方面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4、 所有发电机组均定期启动调试,启动调试周期为最少每三个月一次(或按甲方指定时间进行),每次启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 所有发电机组所消耗燃料由我公司负责提供,并应按规范做适量的储备;
6、 所有维修发电机组的工具及零配件必须用为原厂或原厂指定产品。
7、 检查发电机存油量是否符合标准
8、 检查发电机外观有无损坏
9、 根据设备运行次数或机油更换时间,对机油进行更换工作。
10、对发电机组电池进行定期检查,在接头处做防腐处理。
11、定期对发电机房进行降燥、降湿、通风措施
四、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壹年。
五、费用: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的发电机设备系统维护保养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
六、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费用。(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随意违约,若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均应由终止合同的违约方负责全额赔偿。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辖
甲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转真:
转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维保合同篇2
订约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条款:
“ ”小区地处市 区 路 ,为确保“ ”小区弱电智能化系统 稳定有效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养服务工作事项及费用
1.1维护保养系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为下表中的系统提供维护和保养服务,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维护保养系统及金额明细表)。明细表外的甲方系统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维护保养服务范围之内。
系统名称 保养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 √ 楼宇对讲系统 √
周界报警系统 √ 家庭防盗报警系统 √
电子巡更系统 √ 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 √
车辆道闸系统 √
1.2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服务期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8日止。
1.3、维护保养形式:
定期服务:乙方每周为甲方提供2次的固定维护保养时期,分别为周一和周四,维护保养时间为9:00-17:30,特殊报修8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热线021-64361087。
备注;本协议中“特殊报修”是指:
1) 楼宇对讲系统出现大面积的故障;
2) 家庭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3) 周界报警系统出现多防区误报或不报(防区数量占总防区数量的2/3);
4) 电视监控系统出现大面积的图像不显示;
5) 其它系统出现大面积故障,导致小区安全受到影响。
6) 或应业主或甲方的要求。
1.4、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
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1.5、本合同总金额支付方式:
第一批款:
于20xx年11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二批款:
于20xx年2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三批款:
于20xx年5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第四批款:
于20xx年8月28日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5%,计人民币 元。
1.5.1、付款证据:
在每次甲方支付给乙方维修保养款之前,乙方应给予甲方与金额相应的发票后,甲方方可开取与发票相应的支票,给予乙方或者直接转入乙方公司帐号。
二、维修及更换费用分摊 2.1、下列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维护保养总价范围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先行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2.1.1、由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系统设备,因甲方或受小区业主委托进行装修的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故意或无意的人为损坏,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巨的原因,(包括雷击等)所导致的意外损坏或因乙方本身所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产生的所有维修费、设备费及材料费用。
2.1.2、各个系统的软硬件及升级换代(包括应小区业主的要求)和装修过程中而进行的各种整修或移位。
2.1.3、甲方、乙方和业主认可的维修费、材料费及设备价格:(见附件一)。
2.2、费用分摊方法:
如是住户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住户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如是公共部位需要更换、添加产品、材料或产品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先行收取产品、材料或维修费用。
2.2.1、付款证据:
甲方或业主在每次给付乙方现金购买设备费或维修费等费用的同时,乙方也应给予对方相应金额的发票。
三、双方职责
3.1、甲方责任
3.1.1、甲方应提供小区各系统平面图、设备清单及设备说明书各一套,并按各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中所载明的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系统设备,避免出现人为障碍及事故。
3.1.2、甲方在系统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设备的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停止系统设备的运行和使用,保护好现场,并通过维护保养热线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达后,甲方值班人员有义务说明事故发生经过。
3.1.3、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书面许可之前,必需拒绝任何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开展与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及更换有关的工作,若甲方擅自指定非乙方授权的人员对系统设备实施了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应对该“弱电系统”设备的无法修复承担全部责任。
3.1.4、甲方应按乙方的维护保养作业内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一切所必须的便利条件,并在乙方作业完毕当日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作业单回执上签字确认乙方的维护保养项目的竣工。
3.2、乙方责任
3.2.1、根据合同所约定的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如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设备原因暂时无法解决,乙方需向甲方或业主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最终解决问题。
3.2.2、乙方对维修过的“弱电系统”中的子设备负责半年的免费保修期限,对更换上的新设备负责一年的免费保修期限。
3.2.3、由“弱电系统”损坏、失灵、断电及人为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居民财产及生命安全或小区内任何损失的,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2.4、每月向甲方报告乙方维护保养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在维护保养中已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及费用清单等;并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出具的设备运行清单上签字确认。
3.2.5、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系统,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其它约定
4.1、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保养和维修服务时间按合同第1.3条中的定期服务执行,但特殊报修的情况下可应甲方的需要,在甲、业主或乙方的另行协商确定的服务时间内进行,但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承担(具体见2.1.3、条款及其内含的价格)。
4.3、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对本合同的服务事项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需结清维护保养等有关全部费用。
4.4、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一周内仍未收到甲方的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所有维护保养服务,直至到收到所有应收款项止。
4.5、本合同中所提名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的组成部分,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4.6、劳务禁止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及本合同结束后顺序三年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服
务人员发生劳务关系,如甲方违反本条款,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150000 元/人
4.7、争议处理
本合同双方均应承诺信守合同义务,并认真履行合同,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其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4.8、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增补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9、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八页,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4.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 20xx年 x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甲方: (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维保合同篇3
兹有甲方的空调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由乙方承担其定期的保养、维护及修理(以下简称维修)。
一、设备清单:
银座新天地约克空调主机共18台(其中,银座歌唱家楼顶15台,上井精致料理楼顶3台),型号:ycae61;设备在维保期内,如发生数量变化,维保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合同期
20xx年8月日至20xx年8月日。
三、维保费(人民币):
合同金额大写:壹万柒仟元整/年¥ 17000元 /年
以上价格为人工保养费,如更换零配件,费用另计(200元内的配件免费更换) 乙方账号:
名称:济南市天桥区基程制冷设备维修部 帐号:1602003209200023716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即rmb8500元 (捌仟伍佰元整)。收到款项后,乙方三日内进场开始保养。
2、每年保养协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8500元( 捌仟伍佰元整)。
3、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局认可的正规发票。
4、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
五、双方职责:
1、甲方必须提供条件:
(1)配合乙方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现状调查;
(2)为机组提供设计范围内的供电、水量、系统合格的水质处理、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对主机及整个空调系统的操作管理;
(3)为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条件。 2、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开机调试、各系统检查(水系统、电气系统、风系统、氟系统)维护、停机及在使用中非人为故障的维修(人为损坏的维修需另行收费)。
(1) 乙方负责在甲方使用设备前,对合同清单规定的设备按约克的技术标准,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电路系统、水系统、制冷系统及主机排风系统等分项检查)、调试,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乙方负责设备水系统的检查;但不包括水泵的维修;
(3)主机风冷换热器、乙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提供每月一次的巡检及24小时应急维修;
(4)乙方在对设备的巡检、维修时,需做设备状态记录,巡检、维修后由甲方验收 ; (5)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因交通原因延误除外),(设备零部件损坏,需加工或更换则除外);
六、零备件供应及结算:
1、 本协议期内,上述机组所需更换的零部件、添加或更换制冷剂,润滑油等,由甲方购供或由甲方付费委托乙方购买。
2、乙方应优先向甲方提供由原厂机组零配件,并对所提供零配件进行质量担保。质保期为六个月(由乙方人员更换安装调试合格计时)。
3、所需更换的配件如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配件安装。所更换配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非安装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所用的氮气、焊接等辅料,乙方不再收取费用。
七、违约处罚:
1、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任务、而造成直接损失的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时费用,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乙方不可再索要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时费用,并 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4、如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如有因非人力、自然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可追究对方责任.
八 、特别约定:
1、 协议期间,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设备非乙方原因之损伤、意外破坏、遗失的责任;如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设备配件损坏,所需修复或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使用年限增长,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发生数值偏差或电子原件的老化或突然损坏是很难避免的,不是保养失误所致。
3、机组使用年限增长及运行振动原因, 压缩机因其自身质量发生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这部分工作是超出本保养工作范围,另计费用。
4、保养工作不包含因蒸发器冷凝器铜管穿孔,机组进水后所发生的维修工作。
5、对每月维保项目内容及保修项目进行记录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
行。
九、合同执行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在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解除或变更合同,其中一方需提前三个月提出与对方协商解决;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如双方在合同期满后,双方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合同(合同价款不变)。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篇4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篇5
***总:
我店接手****自动扶梯22部,客梯4部,货梯2部共计28部。目前准备投入使用36部,其中客梯2部,货梯2部、自动扶梯32部。需要维保的电梯共计10部,其中客梯2部、货梯2部、自动扶梯6部。其余自动扶梯26部因***建筑公司施工移位和新加自动扶梯,由该公司负责后期维保一年。
物业保卫部经与***公司、**公司沟通,分别报价如下:
经综合对比***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价格较为合理。此外,***公司维修人员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3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紧急情况时60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司维修人员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6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紧急情况时90分钟内到达现场。建议与***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物业保卫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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