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的工作计划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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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制定一份系统的工作计划能够帮助职场人明确目标,只有我们将工作计划写的十分合理,才能赢得更多人对的称赞,促进工作能力的提升,以下是职场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监督的工作计划8篇,供大家参考。

监督的工作计划8篇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1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与效能,预防各类传染病在公共场所传播,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住宿业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市“五城联创”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公共场所和卫生状况,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与效能,及时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以上;强化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含足浴)、美容美发场所和网吧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城区量化分级评定率达100%、各县(市、区)达90%以上。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以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重点,以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业、网吧等经营性公共场所长效管理为抓手,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及卫生监督抽检,扩大网吧场所量化分级工作覆盖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全市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一)坚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常态运行,加强卫生许可管理,严把准入质量关。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市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含足浴)、网吧量化分级率市区达到分级管理率100%,各县(市、区)达90%以上。城区足浴场所、网吧场所a级单位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二)加大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依法开展卫生许可复核工作。加强辖区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管指导。督导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进一步规范卫生用品采购、进货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使其自觉履行各项卫生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行业自律行为。

(三)加强“五小行业”卫生监管和查处力度,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市城区要督促“五小行业”健全卫生制度,改善基本卫生条件,重点落实消毒、保洁和控烟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提档升级。

(四)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管,规范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卫生评价等工作。

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及预防空调通风系统传播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开展监督抽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规定或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依法严肃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予以曝光;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着力推进星级宾馆、大型商场、洗浴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监测,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督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规范清洗和卫生评价全年不少于3家。

(五)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测工作。充分利用现场快速监测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日常监督监测工作,重点开展住宿业、游泳场所、足浴、美容美发业、网吧等公共场所专项执法行动与监督监测。同时,认真完成省、市安排的年度卫生监督重点抽检工作任务。

(六)加强公共场所控烟与健康教育督导工作。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力度,督促落实“控烟”醒目标识、灭烟设施等措施。督导较大单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控烟督导员,定期张贴宣传内容;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健康教育知识,督导公共场所单位积极参与“健康十堰”创建活动。要认真督导车站、医疗服务机构、住宿业、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防艾和控烟宣传情况等;并于本年度开展1—2次专项督导,至少编发一次督导信息。

(七)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力度。

一是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重点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类场所卫生规范及新颁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相对人的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公共场所(含医疗机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住宿业、网吧、商场等行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年度内培训不少于1—2期。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宣传力度,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卫生质量不合格单位和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的公示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工作动态的宣传。

(八)加大公共场所处罚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等法规、规范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及时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向社会公告公示处罚情况。对卫生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在新闻媒体、单位网站予以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扩大卫生监督社会地位与影响力。

(九)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充分利用现场手持执法终端开展日常监督,认真落实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经常监督监测、案件查处5个工作日报告制度;每周进行一次查重、查漏和查错,及时订正和补报卫生监督信息。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市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二科分别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2、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及卫生用品索证管理与质量抽检等方面的监督与证据收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督查与考核,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市局将加强对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7月底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以促进县市区工作平衡推进。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及报表质量等将纳入年终县市考核内容。

3、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全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报送相关卫生监督和抽检信息等工作资料。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2

一、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及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展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展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进步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步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进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增进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推进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进步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到达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职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展开《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导。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展开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3

2016年以来,我委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卫生计生发展各个环节,统筹抓好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年初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成绩

(一)综合医改工作取得新进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化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蓝绍敏书记和陆志鹏市长担任双组长的泰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各项综合医改工作逐渐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成立了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办法,加强了综合改革监测与评估。8月17日,张雷副省长在我市召开苏中三市医改工作座谈会,肯定了泰州的医改。靖江市、高港区等地先行先试,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9月8日,张雷副省长、王咏红主任赴靖江调研,肯定了靖江医改模式,期望进一步总结经验、提升思路,成为全省典型、全国典范。

一是医药价格改革平稳运行。组织开展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调研,在前期测算各医院药品合理差价和汇总医疗服务工作量的基础上,对各参改医院具体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和调整幅度进行测算,我市参改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率达70%左右。10月30日,启动了公立医院价格改革,目前7家公立医院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到位的有2家,财政补偿资金缺口为3719.59万元。其中市直医院2265.73万元,各区属医院合计1453.86万元。

二是新农合制度继续实施。2016年全市新农合参合人口296万人,参合率100%,人均筹资485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90元。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村两级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以市为单位统一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0元,实际报销比例再提高10.3%。全面推开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总额预付、单病种、按床日支付等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做好农村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社区居民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出台了《泰州市二级及以下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医疗服务范围指导意见》,为分级诊疗提供可操作的技术方案。分级诊疗全年上转12847例,下转12464例。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晋升前必须到社区卫生中心工作,进一步调整专家到社区坐诊帮扶的时间,确保每周两个半天有大医院专家到社区坐诊,全年共安排4.03万人次。

四是基层机构提升工程稳步推进。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示范化建设。以培育和扶植适合基层开展的特色科室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乡村卫生服务实际利用水平。确认15家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对验收合格的特色科室拟开展的特色专科手术和诊疗项目进行备案。在全市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同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开始试点,高港区许庄街道孔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江苏省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单位。

五是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基本药物向二三级医院推广。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用药需求。省级集中采购招标的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已完成了价格谈判,与省入围价相比,市级价格谈判平均降幅2.11%。

六是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市本级、靖江市、姜堰区今年已建成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其它市区争取明年建成。全市23家二级以上医院his系统全覆盖,二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基本达到3级。市本级、靖江市、姜堰区基层机构与医院、公卫机构之间实现联通与共享。医院自建远程会诊系统9家,靖江市完成了区域影像、检验检查和远程会诊中心的建立。全市由泰州市政府牵头统一开展居民健康卡建设,将卫生、交通、城管、金融ic卡融合到“市民卡”中,先期对试点单位姜堰区发行市民卡。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市人民医院周山河新区医院、市中医院新院等重点建设项目超额完成进度。新的泰州市口腔医院完成组建并挂牌,市妇幼保健院改制工作完成土地测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立。靖江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顺利建成三级医院(全省8所,我市占3所),我市成为苏中苏北地区第一家所辖县医院全部建成三级医院的地级市。稳步推进泰州妇女儿童医院改制,加快市急救中心和中心血站新区的建设,制订了《市中心血站和姜堰采血点的整合计划》和《关于姜堰区、兴化市采血点调整管理体制方案》。

(三)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完成。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和工作网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90万,建档率84%。全市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49万例、高血压患者55万例、糖尿病患者17万例,高血压、糖尿病人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68%、69%。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到97%。全市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家,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家。

二是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在原有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基础上,成立了泰州市孕产妇、婴幼儿急救中心。开通了泰州卫生应急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救护知识进机关和自救互救能力自愿者演示等相关培训。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区)建设现场会在靖江市召开。

三是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领跑全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完成参公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全省第二届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取得全部4个单项中的3个第一,3名同志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2名同志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分别获得全国个人第二名和第五名的好成绩。在全国、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一份被国家卫计委综合监督局选为优秀案卷,一份获得省一等奖;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圆满完成国家公共场所控烟试点的全部工作;受国家卫生监督中心委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全国监督员网络培训课程的录制取得成功;完成全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安卓版开发和试运行工作2个综合监督科研项目获得立项并得到经费支持,市本级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综合监督专业论文7篇。市本级完成行政处罚案件78件,罚没款金额达到27.7万元;创新监管模式,市管相关管理相对人签订诚信承诺书200余份。采集和监测14类284份食品样品,总合格率94.4%,预计2016年食品污染物监测完成率达到省定计划的110%;食源性疾病监测完成1179份样品监测,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任务。承担了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跟踪评价任务。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充分考虑我市地方特色产品及食品产业发展等因素,广泛征求相关食品专家意见,深入靖江市2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向省卫计委上报“肉脯”纳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大力扶持地方名优食品产业发展。

四是妇幼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全年免费为12.26万名农村妇女提供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完成2.9万对新婚夫妻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7.7%。大力推进母婴安康行动,继续实施基层助产机构产儿科队伍技能培训与产儿科标准化建设,完成妇幼信息系统一期项目。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救治成功率分别达到99.3%和97.9%;全市孕产妇死亡率2.7/10万、婴儿死亡率2.3‰,持续保持10年来较低水平。完成对88名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8.74%,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7.6%。

(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重大传染病防治水平不断提升。建立完善疟疾、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的“三位一体”新型防治模式,得到省级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制定了《泰州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医疗机构基于his系统实现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无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主要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平稳。共完成查螺4355万平方米,灭螺180万平方米,明确了5家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建立确证实验室1个。发现并规范治管活动性结核患者1536例,较去年同期下降9.6 %。

二是继续实施免疫规划强基工程。通过加强免疫规划队伍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全面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提档升级,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目前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全部达标,今年新建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6家,累计建成79家,另有15家目前已在建设中,累计建设率64%。常住儿童11种一类疫苗累计接种68万针次,各疫苗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

三是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不断规范。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市级精神病院建设,制定了《泰州市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方案》。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截止目前,全市累计登记录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9万人,检出率4.1‰,在管患者1.7万人,管理率92%。

(五)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扎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市爱卫会制定下发了《市爱卫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针对今年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标准新变化,印发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任务分解表》,进一步了落实责任,细化了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目前,经与省爱卫办沟通了解,全国爱卫办暗访专家组已于10月上旬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二是抓好农村改厕和水质监测工作。继续将农村改厕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截止9月底,全市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43座,完成年度任务91.25%。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合格率(枯水期)达97.86%,水质监测覆盖率100%。

三是深化健康促进和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工作。运用“健康社区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载体和平台,开展健康巡讲。姜堰区正式启动了健康促进示范区建设,并邀请省专家专题召开培训会议。联合各部门开展了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共检查各类单位、公共场所1017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21份。

(六)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着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开展百名医学专家科研项目资助评审和合同签订工作。加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建立覆盖城乡、院前院内结合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修订完善了《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与管理办法》,开展了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组织参观台湾亚东纪念医院,进行护理管理培训,接受当地先进的临床护理观摩和实践操作学习。加强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深入推动临床路径管理,截止10月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入组率50.3%,完成率83.6%,全市三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入组率52.8%,完成率95.7%。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开展二、三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指标均有所好转。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对全市172家印鉴卡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了网上监控,实行省“电子印鉴卡”试点推进工作。

二是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无假日门诊、专家全天门诊、延时门诊,开展电话、网上等多种专家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利用预约挂号信息平台统一管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全市1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以直连或托管的形式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连接,三级公立医院专家门诊预约就诊率保持在85%以上。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建立完善市级重点联系医院督导制度、二级医院创优月报制度、二级医院检查考评制度等。截至目前,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创优活动。其中,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覆盖率达到100%,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医疗机构许可准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集中校验。认真做好医师资格认定、执业注册、资格考试等工作,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工作接受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监督检查并获得好评。强化血液质量管理,目前共采血量完全满足我市的临床用血供应。

四是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定期召开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例会,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督导检查。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全市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477家,其中三级医院7家,二级医院17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54家;参加医疗风险互助金的医疗机构65家;参加医疗意外险的医疗机构131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28家。

(七)中医工作稳步向前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主要指标实现两个百分之百:所有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设立标准化中医科与中药房,所有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站100%培训配备中医药骨干医生,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年服务量958万人次,占本类机构医疗服务总量比例39.5%,较2012年提升8个百分点。建成省级中医药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开通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2条。建成55家单位组建而成的泰州市中医医疗联合体,新建成基层中医馆20家。以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为主题,全面实施中医药人才“1131”培养工程。制订泰州市老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方案,启动了全市老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指导老师33名、继承人65名集中举行拜师仪式。完成省西医学习中医泰州研究生班报名、入学考试、100名学员的录取与培养基地准备工作。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立项19项。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4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围绕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信息建设年、体系建设年和文化建设年“五个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

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卫生监督业务知识培训、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现场交流会、跟班学习等各种培训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有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履职能力的在岗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队伍管理

通过对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执法风纪等专项稽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并实施卫生监督回访制度,实现对卫生监督员的全程监督,杜绝执法不规范现象,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应急快速处置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技术装备的配置,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网络,深入开展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卫生监督业务大楼建设。添置必要的取证设备、快速检测仪器和电子信息设备,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行政效率。尽快筹建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健全四级卫生监督网络。

二、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职能职责

(一)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针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类别单位,把握好原材料采购、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体检、食品加工制作、凉菜制作、制作场所卫生等关口,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聚餐卫生监管,重点做好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现场卫生指导工作,及农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预防和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做好法定节假日和各类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管,20xx年要分街道有重点进行小型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逐步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整体卫生水平。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以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为监管重点,重点单位重点监管,要加大对目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监管频次,加大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丰水期、枯水期水质的监督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隐患;加快饮用水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不断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措施,指导供水单位改进制水工艺,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做好城市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三)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城区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乡镇达50%,加大对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行为,及时公布量化分级评定结果,指导群众健康消费。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小门店专项整治,逐步提高小门店整体卫生水平。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执法检查,及时公布监督监测结果。

(四)加强医疗执业监督

1.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实施非法行医司法移送力度,并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加强舆论社会监督,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两非”部门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技人员、外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医疗广告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批、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构,完善信息互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受理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部门联动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按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执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五)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生活设施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指导学校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及卫生设施,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组织并开展好学校春秋季开学前后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高考驻点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高考师生饮食、住宿安全。

(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严把许可准入关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做到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卫生许可工作更加准确、规范。

(七)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

要紧扣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指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抓牢关键、抓全细节、务求实效、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无缝管理责任体系,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确保责任范围不丢分。

(八)完善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的创建工作

按照长沙市餐饮服务示范街的创建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示范街的创建工作,打造出一条真正意义上的示范街,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倡导餐饮企业的规范管理、合法经营,促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扩大卫生监督的影响力

要认真开展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渠道,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消费预警、卫生监督专项报道的公布,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卫生监督的认知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利用《xx市卫生监督信息》、xx市卫生监督网等平台展现卫生监督工作成效。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水平和监管质量为任务目标,以“重依据、重程序、重风纪”为工作着力点,加大行政执法稽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卫生执法质量、效率和形象的问题,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制定考核办法,落实执法责任。实行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把执法责任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具体执法监督员。坚持实行平时督查、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并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评,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以量化评价的方式有章可循,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评记录、结果反馈,年度综合稽查结果要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评优奖罚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各项工作

(一)内部稽查:

1、查文明形象,依照《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等规定,查执法人员语言是否文明、举止是否得体、着装是否规范、服务是否热情、态度是否和蔼、是否积极维护良好的卫生监督员形象。

2、查职责履行情况,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等规定,查执法人员是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3、查工作质量,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查日常卫生监督许可和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是否合法、科学、操作性强;监测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检测项目是否具有卫生学意义、结果评价是否正确;办理案件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做到反应迅速、听从指挥、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4、查廉洁勤政,依照《xx城市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卫生监督员廉政勤政守则》,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无违反“十不准”和其它执法违法情况发生。

(二)外部稽查:

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职责义务情况,重点稽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重大卫生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未受到追究、逃避或拒绝、阻挠卫生监督检查等情况。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特点开展经常性稽查、专项稽查、针对性稽查及年度稽查,并制定具体稽查内容组织实施。

1、经常性稽查:以日常监督工作质量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卫生执法监督稽查。

2、专项稽查:分阶段有重点系统开展以具体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突发事件、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等进行专项工作稽查。

3、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根据举报投诉等有关线索,及时开展针对性稽查。

4、根据20xx年目标责任书开展上、下半年年度稽查。

四、时间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稽查。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对执法风纪和职业道德方面,以日常掌握情况和突击抽查为主。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充分认识稽查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要作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意识的重要手段,长抓不懈。要将法制稽查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法制稽查职能定位,分解落实稽查工作职责,灵活选用稽查方法,不断探索稽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开展各项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塑造良好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6

一、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所管辖区内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1)及时掌握本辖区学校卫生、生活应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到达100%。

(2)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3)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一年不得少于2次。

(4)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每月初村卫生室将上一月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汇总后,上报所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收到汇总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卫生监督所。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5)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健康安全。

(6)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7)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8)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协管员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业务知识、综合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9)强化社区、村级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效果。

(10)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三、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信息上报审查工作

是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协管巡查、协管文书书写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二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严格要求,分类建档、按期巡查、按时上报,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生活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的监督力度,使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督。

1、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2、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3、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协管。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职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7

一、学校卫生,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

1、传染病防控工作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学校健全传染病防治预案,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防治及预防接种:各校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和入学入托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公共场所的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卫生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能有更好的就学环境。

3、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监测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以及直饮水机的水质质量,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4、校医室的监管

在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医生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且三室独立(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保健室,保健老师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

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对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情况、制水工艺、水处理设施清洗消毒、水质自检和涉水产品认真检查;对所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稍水的水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是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水质检验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置程序、饮用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整改,并通知我局验收。

2、二次供水监督

二次供水单位实施"四必须"即:必须对水箱盖加锁、必须建立水箱管理档案、"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做到机构健全、专人管理,责任到位,证件到位,必须消毒措施到位,消毒记录清楚,每年对水箱进行二次清洗和消毒并经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重点检查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索取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涉水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供水单位是否使用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类消毒剂;涉水产品是否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与验收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时间安排

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20xx年3月6日—4月20日,9月20日—10月10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20xx年5月8日—20xx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0日。

每个阶段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进行汇总。市卫生监督所在各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监督的工作计划篇8

一、完善综合执法模式,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按照“综合执法、依法监督、依靠科技、创新模式”的思路,完善片区责任制,继续实施综合执法,充分发挥监督员积极性,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助力建设**区国际消费中心。

二、加强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监管

一是深入现场了解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经营思路和需求,指导其完善医疗服务设施,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卫生计生宣传等工作合作。二是加强培训,强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其院感管理、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手术常规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消毒器械的抽检力度。

三、规范壮大医疗美容市场

一是加强对持证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和指导,通过会议、培训、约谈等方式,提高美容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卫生意识及责任意识,促使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转变经营理念,引导扶持医疗美容机构依法行医。二是不定期对“黑诊所”、生活美容院等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三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生活美容机构巡查工作计划,不定期对辖区重点区域生活美容场所进行巡查,规范生活美容机构依法经营,震慑违法行为。

四、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对传染病的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院感管理工作。三是严把医疗机构校验关,推广医疗机构手术常规器械集中消毒供应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四、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健全退出机制

运用年度校验现场审核的有力武器,迫使医疗机构在房屋布局、设置、技术力量和设备等方面予以规范,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坚决予以“暂缓校验”,甚至“注销注册”,使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彻底退出医疗市场。

六、继续做好各项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全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加大“两非”和无证行医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控烟执法和游泳场所专项监督、加强商事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新闻宣传工作

提高辖区民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局面;保持与报纸、电视等媒体良好关系和密切沟通,充分收集、整理、推广卫生监督工作中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遇突发舆情事件及时与市卫生监督局沟通联系,争取有效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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