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调研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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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调研报告,写作者必须要按照领导的要求,拟定出可行性高的调研计划,调研报告可以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和挑战,下面是职场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拆迁调研报告8篇,感谢您的参阅。

拆迁调研报告8篇

拆迁调研报告篇1

由于时间仓促,以上只是和同志们实地调研时的一点思考。有的问题考虑得还不周全、细致和深入,其可操作性尚需进一步论证,将进一步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以期为我市企业改制工作提供参考。

一、问题的提出

市企业改制工作正进入攻坚阶段,当前。市委市政府已初步形成了以改制企业土地“打捆融资”进行职工身份置换的总体思路,这一举措的实施,将不仅有效解决改制企业职工身份置换的资金“瓶颈”而且可以避免因单个企业改制在土地出让时容易出现的城市规划刚性约束力受到侵

打捆融资”只是解决企业改制资金的搭桥”问题,害(把规划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或公益事业的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出让)城市建设品质降低(片面追求土地增值而提高规划条件)城市土地整合效益下降(某区块土地同时盘整尚不具备条件的情况单独出让其中的改制企业土地时产生的城市国有资产流失(土地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因急于筹措改制资金而不得不“贱卖”土地)等不利结果。然而。融资后的还本付息以及解决改制企业的其它困难最终还是有待于打捆的土地进入土地供应市场,通过市场变现来实现其价值。要进入土地供应市场,就必须使改制企业的土地形成“净地”那么,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土地上现有的职工宿舍拆迁安置问题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打捆融资”难以顺利进行(金融机构会因为考虑用于抵押的改制企业土地市场变现的程度和时间的风险而对抵押土地的预估值降低)而且也可能形成即使融得了资金而无法分配下去(改制企业职工因对职工宿舍拆迁安置政策的担心而在职代会表决改制方案时不“举手”使得改制方案不能顺利通过,置换身份也就不能实现)还可能因改制企业职工在不明晰其职工宿舍拆迁安置政策时阻挠企业土地打捆,致使“打捆融资”一开始操作就搁浅。

带着这个问题,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与有关同志一道,深入到市属国有企业一建公司进行调研,希望与同志们一道能共同破解这道难题。

二、市一建公司基本情况

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多种工程施工资质,市一建公司成立于1952年。一家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职工总数2909人,其中,职职工1698人,离退休职工1211人,拥有土地197亩,职工宿舍面积79000m2住户1600户,其中房改宿舍30000m2448户,未房改宿舍49000m21150户。建造年代分别为60年代以前建的约46000m2占58.2%70年代建的约3000m2占3.8%80年代以后建的约30000m2占38%户型面积分别为:30~40m2占25%41~50m2占31%51~60m2占22%61m2以上的占22%这其中,前进东路有2万m2属典型的棚户区,居住条件极其恶劣,职工盼求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前几年多次要求集资建房,但未获市政府批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政策出台后,一部分人符合廉租房条件的职工因受到中签比例的限制,难以及时享受到廉租房的实物配租,还有一部分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因自身经济状况的限制,又无力申购经济适用房。因此,解决好这部分职工的住房问题,争取他支持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必须切实解决好。

三、改制企业职工住房拆迁安置方案

要解决好改制企业职工宿舍拆迁安置问题,根据xx关于把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城建项目拆迁以及改制企业职工宿舍拆迁安置统盘考虑的指示精神。必须首先考虑争取纳入纳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其次是要充分注意到已享有公房租赁权的职工的既得利益,还要努力降低安置成本,保障改制企业土地的净收益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置换身份的资金需求。为此,提出如下方案:

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进行安置,1对于拥有100%产权的房改房职工。按市场比较法对房屋进行评估,采取产权调换(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任选其一的办法,这与现行的拆迁安置政策一致。

如房屋拆除后,2对于租赁未房改的企业公房职工。符合廉租房条件的直接在廉租房中安置。

如房屋拆除后其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允许其直接购买经济适用房,3对于租赁未房改的企业公房职工。但考虑其原来租赁公房这一既得利益,向其一次性支付解除公房租赁权补偿金。

如房屋拆除后,4对于租赁未房改的企业公房职工。既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又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只一次性支付解除公房租赁权补偿金。

四、提出解除公房租赁权补偿金的背景

对城市公房拆迁主要是三种方式,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未出台前。一种是先房改,再还房或货币补偿,另一种方式是先还房、再房改,还有一种方式是按被拆迁公房的评估价的90%补偿给租赁直管公房的住户,如继续采取这种方式,一是不能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接轨(按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定,享受过房改政策的不能再享受保障性住房)大量的实物安置房建设会冲击房地产

二是增加了改制企业土地收储的成本,市场。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把改制企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来充分保障职工置换身份的资金需求。

只按拆除后职工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条件,但是完全忽视职工已租赁企业公房这一事实。仅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渠道来解决拆迁安置问题,又会造成一部分由于有多处住房而不具备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职工

还有可能使部分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职工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也不愿搬迁,因无任何补偿而不愿搬迁。面对这两部分企业职工的阻力,职工拆迁安置工作可能将陷入困境。

五、解除公房租赁补偿金的标准应如何设定为宜

1、根据现行住房租赁市场测算。

直管公房的一类地段的租金标准为1.5元/m2月左右,目前。而同类地段私房租金平均在7.5元/m2月,差价为6元/m2月,这就是租赁公房使用权的收益,建议解除公房租赁权的补偿金标准设定为一次性补偿的收益,即720元/m2

2、适当考虑职工的接受程度。

已批准的企业集资建房,前几年。集资款大约在800~900元/m2如果租赁公房职工宿舍拆除后得到720元/m2解除公房租赁权补偿金后,再筹集800~900元/m2就可以购买一套价值在1600元/m2左右的经济适用房。经与企业干部和职工座谈,职工心理是可以接受的至于部分不符合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购条件的人员,或由于住房状况较好,或由于经济收入较好,况且也得到适当的补偿,经过做工作,也可以慢慢接受。

六、改制企业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程序

市规定了五道程序”四道把关”三榜公示”制度,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申购(租赁)程序。针对改制企业职工住房的特殊情况,建议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赁廉租房的可以采取由职工个人申请、车间评议推荐、企业受理初审、主管局复审、市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五道程序,车间把好评议关,企业把好初审关,主管局把好复审关,市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好审定关的四道把关”车间公示、企业公示、市里统一公示的三榜公示”制度,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性,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

七、改制企业职工住房拆迁安置建设模式

对外是一个住宅小区整体,虽然改制企业土地上职工宿舍拆迁后有按拆迁还房安置的比如房改房)有按经济适用房安置的还有按廉租房安置的但是可以在一个小区内建设。可以统一进行物业管理,对内根据住房性质区别产权关系。尤其是一个企业的职工安置尽可能在一起,不仅可以不打破现有企业职工相邻而居的情结,有利于企业改制后职工的互帮互助,而且可以使企业改制后党团组织通过社区这个纽带继续发挥作用,这对于构建和谐社区是大有裨益的调研时,市一建公司就很希望按市里的统一规划,一个小区内分类集中安置,无疑对统一职工思想,推进企业改制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拆迁调研报告篇2

随着城市的规划发展,拆迁安置工作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拆迁安置社区文化建设和发展,既是落实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具体体现。然而,当前拆迁安置社区文化活动建设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在工作中出现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活动开展不经常。当前领导干部大多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利用社区文化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投入精力比较少。甚至有的社区领导片面认为:上面没有具体的要求,社区文化活动搞不搞无所谓,即使上级有要求了,也只是凑几个文艺节目应付了事;有的社区领导缺乏组织文化活动的能力,乱抓文化活动的现象普遍存在,认为社区文化活动就是找几个会吹、拉、弹、唱的人登台表演一下,把开展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生活当成一种负担来看待。

(二)文化人才匮乏,技能培训不经常。据了解,现在社区文化工作者大多是“半路出家”,90%以上不是专门的文化科班出身,对文化活动的开展还停留在一知半解上。满足于传统文化活动的比较多,针对新形势下居民对物质文化的实际需求,创新开展文化活动的人才十分匮乏。有的街道依赖思想严重,认为上级相关部门会安排培训,街道办班培训怕麻烦,致使社区文化工作者、文化骨干技能培训不能经常化,社区文化工作者、文化骨干素质提高不快,创新开展文化活动能力水平比较低。

(三)缺少活动资金,制约文化活动开展。由于社区的一切财政开支全靠政府的财政拨款,有的拆迁安置社区辖区内没有企业,也就不存在有外来收入,加之社区经费本身就匮乏,专门用于开展文化活动的经费更是少而又少。拆迁安置社区大多成立晚,基础弱,家底薄,没有专项经费,这也是制约社区文化活动开展的主要“瓶颈”,是拆迁安置社区文化活动质量不高、不经常的症结所在。

(四)居民素质偏低,文化团队组建困难拆迁安置社区的居民前身大多是农民,成为新市民后,虽然环境变了,生活节奏快了,对生活质量抱有较高的期望值,但因自身能力素质偏低,自卑感强,观念和思维模式还没有真正与城里的居民同步,再加上新市民来自不同的村落,受以往散居文化影响,对参与集体文化活动积极性不高,有的即便有文艺特长也不愿主动献计献策,使文化骨干选拔、文化团队组建十分困难。

二、解决措施

(一)深抓宣传教育,把转变观念放在首位。针对拆迁安置社区里的新市民、新环境,要在社区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引导新市民自觉追求先进的文化需求和高品味的文化生活。一是通过会议,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居民对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端正对开展文化活动的看法,变被动开展为主动开展,变个人参与为人人参与。二是通过文化骨干,营造典型引路,对已发展起来的社区文化骨干,要高度重视,重点培养,在抓好他们培训帮带的同时,积极为他们搭建发挥特长的舞台。三是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引导居民转变观念。新的拆迁安置社区,各项基础十分薄弱,文化活动在短期内很难形成气候。从基础厚实的城市社区请来文化团队,为新市民“示范表演”,现身说法,多管齐下,引导新市民改掉畏难情绪,要像城市老居民那样活出兴趣、活出自信、活出自豪感、活出新形象来。

(二)整合文化资源,充分发挥优势互补。整合文化资源就是针对拆迁安置社区特殊的群体、特殊的地理环境,把社区内部和周边的一切可以利用的人才、场所适时利用起来,化零为整、化分为合,形成抓文化建设“一盘棋”。一是多结共建对子,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联合打造文化“餐饮”。针对拆迁安置社区资金少这个“短板”,在社区举办文化活动时,主动向驻地有经济实力的共建单位寻求资金和物质上援助与支持,妥善解决资金短缺等问题,既让共建单位饱享文化大餐带来的快乐,又使自身的活动得到有效开展。三是搭建文化平台,合理使用文化人才。拆迁安置社区居民多、成分杂、集中难,社区作为政府的基层职能部门,更要努力搭建平台,发挥和调动每个文化骨干的能动性。可利用节假日、重大纪念日开展专项主题文化活动,多方面搭建平台,让文艺骨干有施展才华的“舞台”,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开展活动的能力。一是切实重视文化队伍自身建设。对社区文化工作者要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要对文化工作者和社区文娱骨干,采取送校学习、办班培训等办法,提高他们开展文化活动的能力。各级要主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建条件,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增强和培养他们开展文化工作的信心。二是加强教育,形成抓文化工作“一盘棋”思想。对那些不重视社区文化、不会抓、乱抓文化工作的社区领导,区、街道要加以教育监督,结合年度考核,对社区一把手从事文化工作的能力进行测评,促进对开展文化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文化工作的紧迫感。三是建立必要的奖惩机制。要拿出专门的经费用于奖励那些在文化战线上成绩突出的文化工作者或骨干。对那些在职不尽责、敷衍应付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使激励机制与工作能力挂起钩来,形成人人过问文化工作、人人重视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让社区文化充满旺盛的生命力并长期健康地发展下去,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阵地。

拓展阅读:征地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

要发展就要建设,要建设就免不了要拆迁。而征地拆迁工作,一头要保证各项重点工程及时用地,推动经济发展;一头又要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征地拆迁工作牵涉到政府、投资业主、拆迁实施单位和被拆迁群众等多方的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被目前许多基层干部称之为“天下第一难事”。“城中乡”因为征拆任务十分繁重,尤显突出。碧江区灯塔工业园区就是一个典型的“城中乡”,征地拆迁也是近年来的一项主要工作。根据我处近年来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对此进行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征地难,难在哪从调查以及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主要症结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利益体在争夺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问题上高度集结以及相关制度上的缺失。其主要表现在:

(一)无法可依,农民有疑惑

1.国家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法律存在空档。2001年出台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物权法》实施后已停止执行。而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和颁布征用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的专门法律法规。因此,在解决农村土地的征用和农民房屋拆迁的问题上,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

2.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缺乏动态管理。目前,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均依据的是地方性规章。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社会情况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近年来土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地方性行政拆迁规章制定几年不变,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对征拆政策的落实与工作的推进带来困难。

(二)土地价差大,导致征拆难

近年来,因为物价上涨、土地紧缺等缘故,导致了土地征收价格的调差频率也极为快速。以我处土地为例,2012年期间,我处土地征收价格在3万元左右一亩,而到了2013年土地的征收价格又上涨到了37000元左右一亩地,再过渡到现在的4万余元一亩地的价格。短短3年时间中,土地的价格却跳了几个坎,这就导致了部分民众同一区域的征地价格不一致,许多配合工作的群众先行丈量土地后得到的土地补偿款反而比部分拖到最后时刻的“钉子户”还低,这一情形的出现更加恶化了征地工作的开展难度。直到现在,我处仍然存在少许往年遗留下来的土地差价纠纷问题。

(三)土地补差款及时足额到位难

土地差价是事实存在,虽然影响到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但不可否认它也是必然的社会趋势。而抛开这条不可避免的因素来看,土地补差款难以及时足额的到位反而是导致土地征拆纠纷问题的重要因素。就如我处当前遗留下的少许土地差价纠纷问题,经过我处政府与投资业主方、群众方多方协调成功后,投资业主方的土地补差款却难以及时的、足额的落实到老百姓手中。首先,来我处的投资业主方极大多数都为中小型私人企业,本身资金就还存在空缺,除去前期支付的土地征收款、土地使用保证金、建设费用等,可用资金便已所剩无几了,投资业主方即使愿意补差价也会感到无能为力;其次,也存在部分投资业主方钻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牛角尖,而把激化后的民众纠纷矛盾臵之不理,而让政府部门来作善后工作,无形中给我政府部门在往后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增添了难度。

(四)违章建筑加剧了征拆难

城乡结合部的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更增加了征地拆迁难度,造成资源的浪费。由于诸如我国目前有关征拆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失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城中乡”的违章建筑严重,而我辖区违章建筑也达到合法建筑的三分之一,这不仅造成我辖区的大量经济损失,更加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五)征地补偿费分配难

目前农村征地补偿分配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征地补偿分配存在两难:一是确定分配对象难。“城中乡”的情况复杂,有的是纯土地承包经营户;有的是户口在本地,人在外地分了地,有工作单位;有的是外来落户人员。二是确定分配方案难。作为“城中乡”,由于土地征用时,对一个行政村或一个

村民小组往往只是局部的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的差异,在分配时存在着是以人口平均分,还是征谁给谁等等矛盾和问题。因此,一次征地,补偿分配工作往往要拉锯数月,甚至数年之久。时常会因为矛盾纠纷未得到解决,征地补偿费的存折锁进了村保险柜,乡村干部也常常为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头疼犯难。

(六)征地拆迁群众安臵和发展难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安臵房的建设速度慢。由于业主资金等原因,房子拆了,安臵房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仍未建成。即使建成了,有的群众因为习惯问题和房子质量不满意等原因也迟迟不搬家。我处到目前已有2个安臵区的房子虽建好了,但很少有人搬进去住。二是失地农民对今后的生活感到忧虑和担心。由于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他们失去了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上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专业技能,就业困难,担心生活水平比原来会降低。三是“城中乡”的农民原来靠着种菜、水稻、养殖业等相对还比较富裕。群众担忧:“地被征了,地没种了,养殖业不能办了,失地也失业了”。我辖区中还有部分干部反映:“我们也有实力发展,也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可我们自己要征用自己的地搞项目,却非常难。”

二、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实现和谐征拆

征地拆迁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征地、深化改革,城乡统筹,调整好国家、集体和被征拆群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努力实现和谐拆迁。

(一)完善政策法规,为实现和谐征拆提供法律保障征地拆迁必须坚持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对农村集体土地以及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尽快在法律的层面上予以规范,使补偿标准更加明确、公开和统一,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在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的情况下,生产有妥善安臵,生活有切实保障。现代文明政治,凡“征”必须依法,依法才能开“征”,征税是这样,征兵是这样。要按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的规定,尽快制定城乡统一的《城乡征拆条例》,将征拆过程中各个利益体之间的关系用法律予以理顺、调整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各拆迁主体平等、城乡统筹发展的法律体系,使征地拆迁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公平公正,合理补偿,实现和谐征拆

1、扩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拆迁前,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拆迁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使拆迁方案能够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各方利益兼顾,多方利益均衡分享。

2、切实落实“三公开”。做到征拆数量公开、补偿标准和安臵政策公开,补偿金额公开,并接受审计监督与被拆迁群众的监督。

拆迁调研报告篇3

要开展就要建设,要建设就免不了要拆迁。而征地拆迁工作,一头要保证各项重点工程及时用地,推动经济开展;一头又要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征地拆迁工作牵涉到政府、投资业主、拆迁实施单位和被拆迁群众等多方的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开展与稳定,被目前许多基层干部称之为“天下第一难事”。“城中乡”因为征拆任务十分繁重,尤显突出。碧江区灯塔工业园区就是一个典型的“城中乡”,征地拆迁也是近年来的一项主要工作。根据我处近年来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对此进行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征地难,难在哪从调查以及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主要症结在社会高速开展的今天,各种利益体在争夺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问题上高度集结以及相关上的缺失。其主要表现在:

(一)无法可依,农民有疑惑

1 国家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法律存在空档。xx年出台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物权法》实施后已停止执行。而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和公布征用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的专门法律法规。因此,在解决农村土地的征用和农民房屋拆迁的问题上,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标准。

2 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缺乏动态管理。目前,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均依据的是地方性规章。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社会情况的不断开展,特别是在近年来土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地方性行政拆迁规章制定几年不变,难以适应形势的开展,对征拆政策的落实与工作的推进带来困难。

(二)土地价差大,导致征拆难

近年来,因为物价上涨、土地紧缺等缘故,导致了土地征收价格的调差频率也极为快速。以我处土地为例,20xx年期间,我处土地征收价格在3万元左右一亩,而到了20xx年土地的征收价格又上涨到了37000元左右一亩地,再过渡到现在的4万余元一亩地的价格。短短3年时间中,土地的价格却跳了几个坎,这就导致了局部民众同一区域的征地价格不一致,许多配合工作的群众先行丈量土地后得到的土地补偿款反而比局部拖到最后时刻的“钉子户”还低,这一情形的出现更加恶化了征地工作的开展难度。直到现在,我处仍然存在少许往年遗留下来的.土地差价纠纷问题。

(三)土地补差款及时足额到位难

土地差价是事实存在,虽然影响到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但不可否认它也是必然的社会趋势。而抛开这条不可防止的因素来看,土地补差款难以及时足额的到位反而是导致土地征拆纠纷问题的重要因素。就如我处当前遗留下的少许土地差价纠纷问题,经过我处政府与投资业主方、群众方多方协调成功后,投资业主方的土地补差款却难以及时的、足额的落实到老百姓手中。首先,来我处的投资业主方极大多数都为中小型私人企业,本身资金就还存在空缺,除去前期支付的土地征收款、土地使用保证金、建设费用等,可用资金便已所剩无几了,投资业主方即使愿意补差价也会感到无能为力;其次,也存在局部投资业主方钻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牛角尖,而把激化后的民众纠纷矛盾臵之不理,而让政府部而把激化后的民众纠纷矛盾臵之不理,而让政府部门来作善后工作,无形中给我政府部门在往后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增添了难度。

(四)违章建筑加剧了征拆难

城乡结合部的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更增加了征地拆迁难度,造成资源的浪费。由于诸如我国目前有关征拆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失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城中乡”的违章建筑严重,而我辖区违章建筑也到达合法建筑的三分之一,这不仅造成我辖区的大量经济损失,更加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五)征地补偿费分配难

目前农村征地补偿分配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征地补偿分配存在两难:一是确定分配对象难。“城中乡”的情况复杂,有的是纯土地承包经营户;有的是户口在本地,人在外地分了地,有工作单位;有的是外来落户人员。二是确定分配方案难。作为“城中乡”,由于土地征用时,对一个行政村或一个

村民小组往往只是局部的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的差异,在分配时存在着是以人口平均分,还是征谁给谁等等矛盾和问题。因此,一次征地,补偿分配工作往往要拉锯数月,甚至数年之久。时常会因为矛盾纠纷未得到解决,征地补偿费的存折锁进了村保险柜,乡村干部也常常为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头疼犯难。

(六)征地拆迁群众安臵和开展难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安臵房的建设速度慢。由于业主资金等原因,房子拆了,安臵房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仍未建成。即使建成了,有的群众因为习惯问题和房子质量不满意等原因也迟迟不搬家。我处到目前已有2个安臵区的房子虽建好了,但很少有人搬进去住。二是失地农民对今后的生活感到忧虑和担忧。由于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他们失去了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上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专业技能,就业困难,担忧生活水平比原来会降低。三是“城中乡”的农民原来靠着种菜、水稻、养殖业等相对还比拟富裕。群众担忧:“地被征了,地没种了,养殖业不能办了,失地也失业了”。我辖区中还有局部干部反映:“我们也有实力开展,也有符合产业开展方向的工程,可我们自己要征用自己的地搞工程,却非常难。”

拆迁调研报告篇4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拆迁安置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三、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20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拆迁调研报告篇5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拆迁工作展开了了热烈的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过去的拆迁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今后的拆迁工作如何实施进行了初步思考。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城市房屋拆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事关社会稳定及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拉伸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形象,彰显特色”的建设思路,城市建设得到快速发展,近5年来,共实施拆迁项目60多个,拆除房屋面积75万平方米,大多城建工程都离不开拆迁工作。

一是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的先导性工作。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的前提和先导性工作,无论是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政府实事和民生工程建设,只有顺利实施拆迁工作,才能有效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如七闸桥、龙川二桥、北区道路框架的建设都是从拆迁开始的。

二是城市房屋拆迁是改善居住环境的实事工程。为了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就必须实施城市拆迁改造。近几年我市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生态广场和各种小公共绿地的建设,老城区的改造和环境的整治,无一工程项目不与城市拆迁有关。

三是城市房屋拆迁搞得好坏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城市拆迁对一个地区形象的提升、经济发展要素的集聚、城市功能的增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拆迁工作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回顾近几年的实践,在各个项目拆迁实施过程中,有相当部分拆迁户能够理解拆迁政策,关心拆迁工作。但由于拆迁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家庭收入高低不一,在拆迁签协过程中就表现不同的思想反映和言论行为。有的认为房屋拆迁是个框,什么问题都能往里装,家人有下岗的要求安排工作,家庭收入不高的要求低保,住房面积小的要求超面积安置。不管是否与拆迁相关联的问题都统统提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拆迁协议就不签。更有少数拆迁户强横野蛮、语言粗鲁、漫天要价、难以沟通,使拆迁工作难以推进,xx年在长江国际花园突击拆迁整治工作展开前,推进的难度是无法想象的,该区域老百姓无理取闹,用粪浇、用棍棒追打工作人员,三个月时间60名工作人员未能进入拆迁户家中,给拆迁工作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拆迁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放在首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平安拆迁”、“和谐拆迁”,让遵章守纪的拆迁户不吃亏,让违规违纪的“钉子户”无便宜可得。

应该讲,在近几年的拆迁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平安拆迁”活动,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以人为本,和谐拆迁,在坚持政策的前提下帮助群众解决拆迁过程中实际困难,化解各种矛盾,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暧,拆迁实施部门连续三年被省建设厅表彰为“平安拆迁”先进单位。拆迁工作人员用辛勤的汗水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严格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照、检查、分析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拆迁政策不配套。xx年11月1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评估指导性意见》要求“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但我市目前仍是按区位加重置价计算补偿价格,在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以区位加重置价格进行的货币补偿和以产权调换选择安置房的市场价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价差,实际上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权利,增加了安置房的建设压力,加大了安置矛盾。

二是拆迁项目缺乏计划性。拆迁项目是跟着建设项目走的,城市的`建设项目应当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既要适度超前,又不能“子吃卯粮”,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都要有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千万不能有随意性。否则,在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安置方面就会出现不协调的方面,倒头来,只能造成政府财政巨额浪费,亏对于纳税人和子孙后代。

三是安置房建设滞后。从xx年实施的拆迁项目开始至今,我市仍有1300户左右的被拆迁群众腾仓在外,无法得到安置,其中福利院周边项目、五星级酒店综合开发项目、建盈国际城项目的拆迁安置房尚未建设。由于安置房迟迟不能到位,超期过渡腾仓费用累计达1600万元,每月支付150万元,群众最长的在外腾租房达四年之久,有的拆迁户孩子大了要结婚没有房,甚至有的个别老人连去世前都未进得了家。造成了被拆迁群众极大的不满,每个月都有被拆迁户因得不到安置而上访,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不要说放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就是放在领导干部的身上,可能也会有很大的想法。安置房的问题连年提连年得不到根本解决,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保证拆迁资金的落实是推进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由于拆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张纲一号地块、利民北路上市地块、福利院周边,五星级酒店等项目的拆迁无法进行,取得土地的开发商无法开发,影响了政府招商引资的形象。国务院《条例》、省建设厅多次发文,要求在发放拆迁许可证前必须保证足额资金到位,严禁拖欠拆迁资金。而我市由于资金不及时到位造成拖欠拆迁资金4600多万元。在资金的管理上也存在着问题,一是《关于加强政府投融资执行能力建设的意见》先公示后审核的内容,违背《条例》精神难以操作,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是一种民事行为,一但签订就生效,审核根本没有意义;二是每份拆迁协议由融资办先审核实际上根本行不通,这些从制度上又制约了拆迁工作的开展。

五是相关部门对拆迁工作没有真正的理解,增大了拆迁工作人员的压力,产生了消极情绪。做好房屋拆迁工作,核心是妥善处理拆迁安置补偿,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实际工作中尽管我们始终把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通过调查、评估、核实,依据相关政策,经市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各区域拆迁的补偿实施意见,最终由市领导批准实施。然而有些人认为,我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补偿标准过高,把拆迁补偿标准比作一张桌子,老百姓的破桌子通过拆迁补偿了红木桌子,还另加贷币,还有人甚至认为目前的城市建设债务是由于拆迁造成的。这些言论都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而得出的,与事实严重不符,这些言论误导了领导的决策,挫伤了拆迁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最终必将影响工作进度、造成社会的不能和谐稳定。

扪心自问,老百姓配合我们拆迁工作,举家搬迁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它牵动着这个家庭的各种切身利益,牵动着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牵动着他们的思想情绪,他们为**的城市建设已做出了很大的牺牲。更何况我们对被拆迁人各项补偿是根据相关政策、条例制定的,是合情合理、有理有据的,在货币补偿上只有低于市场价,没有准确反映市场价值。

拆迁调研报告篇6

一、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评价。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明显加速,而作为前期保障的拆迁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xx年以后,在规划的引导下,我市年均拆迁量都在xx万至xx万平方米之间,其中xx%为上世纪xx至xx年代建造的劣质城乡住宅。近年来拆迁安置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明显特点:

一是与开发建设相同步。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和各乡镇开发区的拓展,均以拆迁安置工作为基础。

二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适应。中心城区、新城区的一大批工业企业被“退二进三”,现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这些均与拆迁安置密不可分。

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则,操作比较困难。

乡镇一般采用“预拆迁”方法和农民进行协议拆迁。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农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农民协商不通,形成了星星点点的“钉子户”现象。

二、当前拆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

目前拆迁安置工作处于新老法律的转换时期,随着《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国家将重新出台新的拆迁征收《条例》。拆迁问题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大局,国家颁布新《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将有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过渡期将继续实行20xx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当前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成因,笔者认为有下列几个方面:

1、社会舆论的“失之偏颇”。

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确实激化了社会矛盾。“重庆钉子户”和“广州钉子户”的处理,又使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非法的和违法的,惟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会舆论的同情弱者心态,使一部分被拆迁人离开了法律和政策轨道,漫天要价,并以越级上访相“要挟”来争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样,一些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支持城乡建设的正面舆论又没有占据主流地位,这给拆迁安置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压力。

2、相关部门的“害怕心理”。

拆迁安置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从项目立项、拆迁许可、补偿安置到公示听证,涉及到10多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拆迁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少数政府部门怕被拆迁人“越级上访”,怕“发生群事件”,怕被“无理纠缠”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迁安置各个环节上的“软作为”,增大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难度。

3、拆迁政策的“政出多门”。

当前拆迁工作基本上由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导,拆迁主体的多元化,带来了补偿安置政策的多样化,“一区多价”、“一路多价”、“一组(村民组)多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的不统一,客观上带来了被拆迁户的相互攀比现象,给“协议拆迁”带来了很大难度。同时,一些未经批准,由户主擅自变更性质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业主自认为应按数倍于住宅房的商业用房价格进行补偿,其矛盾十分突出。

4、经济补偿的“越拆越高”。

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上升,使拆迁也通过“提高区位价,增加差额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手段提高经济补偿数额,造成“越拆越高”。尽管拆迁人承诺“同一项目、同一时间、同一价格”,但被拆迁人往往认为“先拆吃亏”、“后拆得利”,而期望通过拖后拆迁期限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

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够”。

目前,就拆迁难度而言是市区大于城郊,城郊大于农村。导致这种梯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农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联排别墅安置,被拆迁户由于受“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吸引,拆迁积极性较高。而城市被拆迁户特别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观念问题,撤销村民组建制后安置上的历史遗留问题,违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问题和破窗开店问题等,成为拆迁中的“难中之难”。另外,由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上的“相对滞后”,也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拆迁积极性。

三、关于破解拆迁难题的思考和探讨。

如何破解拆迁安置这个“天下第一”难题,笔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如下思考和探讨。

1、必须统一思想认识。

拆迁安置,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和有力保障。我市目前实施的新一轮城乡改造建设所涉及的拆迁对象,70%以上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设计标准低、建筑质量低,历史保存价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过科学论证和规划,将破旧不堪的老城区改造成现代化新城区,逐步实现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标,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太仓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破除目前存在的“难、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2、必须健全工作机制。

要落实责任机制。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拆迁工作人员责任性和积极性。

拆迁调研报告篇7

征地拆迁资金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既有其相同点也有其自身特点,他不仅要审计资金来源的完整性与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还要审计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资金支出的及时性、拆迁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水平变化,社会稳定性和资金使用效益,而且征地拆迁资金经过的环节多,涉及的对象广。为了使审计组在审计前对征地拆迁项目有个总体的了解,有个清晰的审计工作思路,做好审前调查工作至关重要。征地拆迁资金审计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审前调查时需要关注以下十个方面。

1、收集内部控制资料,询问有关制度执行情况

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多是临时机构,人员往往由各单位临时抽调,内部控制不健全,审计人员在审前调查时对一些关键业务和环节的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根据调查了解的有关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审计措施,为达到审计目标,降低审计风险奠定基础。

2、收集有关征地拆迁政策、文件、当地政府会议纪要

从网上搜索或让拆迁实施单位提供当地政府有关征地拆迁的政策及拟实施审计项目依据的相关文件、政府会议纪要,为审计实施提供评价标准。

3、收集有关拆迁公告的资料,审阅拆迁公告的内容,询问审计公告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规定,征地拆迁应当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两项内容。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等相关内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公布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支付方式以及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等相关内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补偿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发生往往与征地拆迁补偿不公开、不透明有直接关系。审前调查时应重点关注公告的时间、地点、形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公告的内容是否全面,将此作为确定审计重点的依据这之一。

4、收集并认真学习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具体补偿执行的标准,是与拆迁户签订协议的依据。在审前调查阶段对方案的内容了解并熟悉,才能在开展审计时对拆迁协议是否合规,是否擅自确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变相提高标准、擅自扩大安置房申购对象进行判断。

5、明确资金流向的环节

向会计人员调查了解征地拆迁安置资金的来源和运行轨迹,对资金的来龙去脉有整体的印象。不同的地方,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同,资金运行经过的环节不同。通过对这些渠道和环节的了解,我们可以判断哪些环节应该是审计的重点环节,为重点审计指明了方向。如通过乡、社区进行间接支付的补偿款往往是我们审计应该重点关注的内容。

6、收集与有关参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并对合同、协议签订的依据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拆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区、乡、社区、拆迁公司、房屋拆除公司、评估公司、测绘公司等共同参与,拆迁指挥部与这些部门协同工作的前提是要有一定的协议,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同时支付一的工作经费或服务费。尤其是与以营利为目的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其服务费的确定是否合理,要在调查阶段有个初步认识,必要时咨询相关单位。如:支付给房屋拆除单位的机械拆除费,有的项目按拆迁项目平方支付,有的地方不仅不付费,而且还要将房屋残值收入的一部分返回。审计人员只有在审计前对这些市场信息进行收集掌握,才能在判断时做到心中有数,才能为深挖问题节省时间,提高效率,降低审计风险。

7、收集有关拆迁摸底资料和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资金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主要工作已经实施完毕,土地被平整,房屋被拆除,土地上的'一切都消失了,核实的基础不存在了,一切似乎都无从核对。拆迁摸底资料是拆迁正式开始前所进行的初步工作,没有与有关单位及被拆迁户进行实质性的接触,没有利益上的联系,往往比较符合客观情况,能反映出拆迁前的真实面貌。拆迁摸底资料与征地拆迁协议进行核对能发现一些问题线索。

8、调查了解拆迁项目所在地居民拆迁前后生活水平变化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拆迁后居民生活水平不能降低。这就要在审前调查关注与拆迁项目所在地相邻或相似区域的居民现实情况及拆迁项目所在地拆迁后居民的生活水平。

9、调查了解拆迁部门办事程序,尤其是非正常事件的办事程序

由于拆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遇到的情况也极其复杂,因拆迁而引起上访的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另外在拆迁过程中一些困难户,特殊家庭,难缠户在拆迁补偿和房屋安置上不能按规定标准补偿的,为了加快拆迁进度,采取什么样的程序,政府对此类事情是否有授权要进行了解,并收集相关的资料。这些问题在审前不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往往会出现审计的问题一大堆,到最后一征求意见,拆迁部门拿出政府有关部门的授权纪要或文件,审计的问题都被否决了,从而使审计走了弯路,浪费了大量的审计资源。

10、收集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批文件,判断征地的合法性

我国人多地少,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防止非法占地、浪费土地资源和损害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建设项目用地实行严格的审批制,用地审批是征地中首要的和最关键的环节。《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应当依法经过批准,但在执行中存在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甚至有的单位借项目建设之名非法占地用于概算外项目建设。通过对以上资料和内容进行收集并掌握,我们对审计项目就有了总体的了解,编制审计方案,制定审计程序就会得心应手,在审计执行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拆迁调研报告篇8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是制约我县工业园区建设、县城和集镇开发的瓶颈,为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找准我县工作切入点和突破点,3月3日—7日,县委副书记姚富正率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xx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就业局、嵩阳、杨桥、杨林三个乡镇的有关领导、部分村(居)委会书记一行43人赴成都进行学习考察,学习借鉴成都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此次考察日程安排紧凑,内容精广相济,使大家开阔了眼界,丰富了见识,学习了经验,看到了差距,启迪了思维。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征占土地的几种方式xx市在拓展城市空间,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探索形成以下几种成功的土地使用办法:

(一)土地换社保(又称“双放弃换社保”)由政府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按规定给予补偿,并解决社

会保障,以此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激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由农村走向城镇,实现农民变市民(也称“双放弃换社保”)。

(二)“两股一改”实现土地权利共享、共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集体土地股权化和以转变农民身份为主体的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简称“两股一改”)。具体做法是:以村为单位将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人、集体土地股权到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和集体土地股权化后,交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合作社对全村的土地进行一次整理。对于有项目支撑的村由合作社统一与项目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按股份和股权享有相应的`收益。暂时没有项目的,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

(三)“三个集中”加快土地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在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与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两者之间,成都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被归纳为“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业主集中”。通过“三个集中”,加快土地的优化重组和合理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农民经济生活空间的转移。

(四)“五不一扶持”打造“五朵金花”xx市对于城市近郊发展,探索出一条不征地、不拆迁、不失业、不失利、不失权和加大财政扶持的“五不一扶持”的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子,使当地农民实现离土不离乡,就地市民化。如xx区三圣花乡通过打造“五朵金花”(“花乡农居”、“荷塘月色”、“东篱菊园”、“幸福梅林”和“江家菜地”),使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同时拥有租金、薪金、股金和保障金“四金”,成为令人羡慕的“新市民、新居民”。农民就地就业市民化后可获得四项稳定收入。一是租金收入: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土地向专业大户、工商业主和经营能人集中,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土地承包权流转,每亩每年可获得1800元以上的租金;农民房屋出租,每户每年可获得3—10万元租金。二是薪金:农民到龙头企业务工,每人每月可获得600元以上的薪金收入。三是股金:农户以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乡村酒店、农家乐等项目,以“保底分红”的模式分享收益。四是保障金:农民达到社会保障条件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住院可报销住院费。

二、拆迁的三大“法宝”——“法制、民本、市场”

xx市在旧城改造拆迁中总结形成拆迁的三大“法宝”即:“法制、民本、市场”,既保证了拆迁的顺利进行,又最大限度的让拆迁户从中得到实惠,实现了城市改造和社会稳定。

(一)法制——让拆迁更阳光拆迁与被拆迁、损失与补偿、迁移与安置等矛盾如何化解,是旧城改造的难点、焦点。xx市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好的政策为拆迁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从房地产评估,到拆迁安置、补偿,从政策到标准,一律公开透明,让百姓监督。xx市民把这一举措称之为“阳光拆迁”。阳光拆迁规范了拆迁行为,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是公开拆迁项目发包。实行向具备拆迁资质的拆迁代办单位公开招标、邀标,并由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予以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二是建立代办拆迁单位责任制。

凡拆迁工程必须依法办事,落实各项拆迁政策,让老百姓有足够的时间理解、消化政策,有足够的时间做好搬迁准备。坚决杜绝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拆迁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必须做深做细;

(二)是公示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对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安置的十大项目等在拆迁现场实行公示,增强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在拆迁中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监管,对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四是建立拆迁人员信用档案。在督促拆迁人员加强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拆迁资金进行严格监管,有效防范了代办拆迁单位通过虚报、冒报等方式套取拆迁安置款和改造资金被挪用等风险的发生。

(三)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和条件。参保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后,从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参保年龄超过男60、女50周岁的,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先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不足支付时在统筹基金中列支。达到条件每月还可领取低保金、报销住院费等。以上是xx市在城市改造、加快工业化进程中拆迁安置补偿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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